作者文章归档:刘辰
欠薪逃匿罪比《劳动合同法》更令企业经营者崩溃
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
反驳张五常所谓“立刻取消劳动合同法和最低工资保障”
老虎、杠子、鸡
从“如果我是韩寒他爹就把他打死”看话语权者的潜意识暴力
从“如果我是韩寒他爹就把他打死”看
话语权者的潜意识暴力
作为一个70后,我很欣赏韩寒,但很少看他的小说,只看过《长安乱》的部分,读后感觉不是太好。不过,韩寒的博客写得不错(虽然有些偏激)。我想与点击率无关,的确不错。韩寒的红,我个人认为,是因为他的人,而不是因为他的书。说实话,在这个过分压抑个人真实想法(网络除外)的社会,韩寒所说的话都有打上了他自己的独特印迹。敢说与这个社会主流思想不同的话,就已经符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了。
不过一则报道又引起了我的兴趣:天府早报
天堂,或是地狱——再看许霆案
天堂,或是地狱——再看许霆案
许霆上诉了,以无罪为由提起上诉,就像即将平静的湖水又被激起了涟漪。
说实话,
许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并且毫无悔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但许霆的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许霆的行为是否是一种未被刑法所规定的行为,目前还是众说纷芸,而广州市中院的解释,也有点差强人意。我一直在想,我国刑法自从修改...
《劳动合同法》,没有赢家
先是华为公司大规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引起世间大哗;后有专家、劳动部门领导提出大多数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误读,反驳企业不理性做法;再是经济学家张五常发出《新劳动法的困扰》一文,提出:无固定期限合同将维护懒人、更有可能让“打短工”更普遍、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反而会大幅增加失业率、把经济搞垮等等,引爆大论战;最近又有政协委员张茵提出提案,要求对《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修改,又将争论推向更高层次。究其核心争议,就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之上。
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立法者的态度是最大限...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调整权和劳动者权益的取舍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调整权和劳动者权益的取舍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进一步明确和限制。
在《劳动法》框架下,因第17条过于原则,所以企业单方面用工调整权在企业经营实践中显得较为突出。企业往往制订一些用工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甚至末位淘汰制度,在企业内部对劳动者进行调整。以提高用工效率、和经营效益。这种...
律师业渐成鸡肋?(一)
律师业渐成鸡肋?(一)
食之无肉,弃之有味——谓之鸡肋。
现在,律师业遇到一些恶性循环的问题。
1、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位列排行榜之末,工作难找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拿到法律资格证书。可是,有报道说,有近九成的法学院学生不愿意当律师。郑州大学法学院最近对本科生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刚入校时,有75%的人愿意成为律师,而到毕业时,真正愿去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学生只有一成。也就是说法学毕业生拿到法律资格证书之后,也只有少部分人愿意从事律师业。
2、《中国新闻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