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宪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19日发表于新华网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中强调,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为了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要求精神,为了更好强化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我认为,我国党建理论与政治学和法学理论界应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明确提出法治型党委这一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并且对积极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宪治国家建设具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新概念来了。现就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关于法治型党委概念的科学含义
这里所说的党委,是广义上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中国共产党组织内部作为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常设决策和领导机构的各级党的委员会机构。
这里所说的法治型党委,亦称法治党委。它是指在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体制下,能够依法依规应该直接作为同级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结构及社会管理组织中各级常设最高决策机构和领导核心,依法依规应该实际居于各级全面领导和执政地位,并同时能够确保在当代中国党和国家及社会范围内使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实行那种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方式和方略,能够确保使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活动和执政行为都能真正实行制度化和法治化、规范化运作,能够确保使中国共产党组织在当代中国党和国家及社会范围内都能真正把贯彻国家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和施策全过程和使党委自身能够自觉严格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和党内党章党规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实行依法依规决策和施策、依法依规管党治党、依法依规治国理政的那样一种能够更好与我国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的现代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内部作为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常设决策和领导机构的各级党的委员会机构。
二、明确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型党委概念的重要意义
明确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型党委这一概念,并相应着力带头搞好法治型党委建设,对积极全面推进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型党委这一概念,并相应着力搞好法治型党委建设,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精神,切实转变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坚持实行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执政方略,从而确保不断提高党依法依宪治国理政的领导水平和依法依宪执政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始终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
二是明确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型党委这一概念,并相应着力带头搞好法治型党委建设,同时坚持使其法治党委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更好地稳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政治建设,确保更好地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实施贯穿到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更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和宪治国家。
三是明确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型党委这一概念,并相应着力搞好法治型党委建设,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更好地从根本上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和统一起来,从而确保当代中国能够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2022年12月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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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主要参考资料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
2、《《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习近平,发表于2022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
3、《中国现行宪法中的“党的领导”规范》,秦前红、刘怡达,《法学研究》2019年第六期。
4、《二元代表制是现代中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现实路径和应有体制保障》,霍宪森,发表于2021年2月19日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栏目,并被收入北大法宝专题参考宪法学文献资料库。
5、《论实行党委依宪执政体制的重要意义》,霍宪森,发表于2022年8月21日博客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