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川文旅康养避暑休闲产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引言
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是文旅康养产业智慧平台,由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其目的是搭建文旅康养产业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共享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成果,促进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更好地为文旅康养产业决策及行业发展服务,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大禹川文旅康养避暑休闲产业联盟,依托大禹川文旅康养产业,与会员共聚智慧、共享权益、共谋发展。
二、联盟名称
本组织的名称为“大禹川文旅康养避暑休闲产业联盟”、简称“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以下简称“大禹川联盟”,英文缩写SSRS,萃取上善若水、大禹治水之内涵)。
三、联盟性质
联盟为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会员自愿发起成立并自愿参加的产业性、公益性、开放性、共享性的交流互助组织。
四、联盟宗旨
汇聚文旅康养产业智慧,助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五、联盟愿景
联盟致力于为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搭建交流互助平台,为联盟会员信息共享、产业权益发布及认知、协同攻关等提供优质平台服务,助力文旅康养产业产业更加深入、更具远见、更易认知;从而整体提升联盟会员的行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 会员守则
一、会员分类
联盟会员由单位会员(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个人会员(文旅企业负责人、产业代表、行业专家、资深人士)和对文旅康养产业有深厚兴趣且具有影响力的非文旅康养产业智慧代表构成。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会员
1.单位会员: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
2.个人会员:具一定影响力的文旅康养企业负责人、产业代表、行业专家,联盟考察、会员推荐、权威认定、资格符合的文旅康养产业资深人士;
3.对文旅康养产业有深厚兴趣且具有影响力的非文旅康养产业智慧代表。
(二)入会条件
1.自愿加入本联盟;
2.遵守联盟章程;
3.积极参加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协助联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4.单位会员(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必须具有长远的发展愿景、较好的文旅康养产业实力及一定的产业特色;
5.个人会员(行业专家)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文旅康养产业影响力。
(三)入会流程
第一步(入会申请),第二步(入会审批),第三步(颁发会员确认函):审批通过后,由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颁发《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联盟会员确认函》;第四步(建设会员交流平台系统),第五步(会员资料管理):由会员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联盟会员的资料管理工作,对会员资料及相关权益保障严格保密。
三、会员权利
(一)专享学习交流互助平台服务;
(二)通过平台进行产业权益发布、认知、交易;
(三)获得联盟产业信息推送服务;
(四)优先享受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创办的各种活动;
(五)有权在平台发布产业协同需求,促进产业或项目协同发展;
(六)加入联盟会员群,促进信息交流与共享;
(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
(八)优先享有联盟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或赞助权;
(九)委托联盟推荐或培养人才;
(十)委托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产业权益认知提供中介服务;
(十一)委托联盟举办专题研讨会;
(十二)享有联盟赋予的其它权利。
四、会员义务
(一)遵守并执行联盟决议,遵守联盟章程及有关规定,维护联盟形象及合法利益;
(二)通过网络平台、留言簿、会议群等,对联盟提出有益的建议;
(三)积极参加会员大会及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向联盟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与信息;
(五)未经联盟允许,严禁任何会员以联盟名义组织策划各类活动,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当事人承担;
(六)联盟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五、会员退出
(一)会员有权利退会。
(二)会员如退出,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员服务中心,退会申请确认后,其会员资格即被视为终止。
(三)会员如有违反法律行为或与联盟失去联系两年以上,由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员服务中心核实并通知该会员,终止其会员资格。
(四)会员单位日常办公与联盟无关,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执行委员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五)如会员单位因故其单位机构被撤销,则会员资格随之撤销。
第三章 会员活动
一、项目建设
二、主题研讨
三、专业培训
四、会员联谊
五、交流参访
第四章 组织机构
联盟的主要组织机构:顾问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员服务中心和联盟产业中心。
第五章 附则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禹川文旅产业联盟,陕西大禹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总责。
大禹川文旅康养避暑休闲产业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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