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盐铁酒专卖制度(续二)


        (三)酒专卖

所谓酒专卖,又称“榷酒”。西汉前中期酿酒业是很发达的。但并没有实行酒的专卖,西汉武帝时期次实行酒的专卖酒业政策的变化,是汉武帝一系列加强集权财经政策的一部分。汉武帝在位的五十多年中,针对当时商人把持盐业,铁业,投机倒把,大发横财,但却“不佐国家之急”的不义之举,首先下令把盐业,铁业收归国家专营,这些措施为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起到了积的作用。这也为实行榷酒准备了重要的前提条件。既然盐和铁可以实行国家专卖,酒这种商品,到了一定的程度,提到专卖的议事日程也是迟早的事了。因为酒确实是一种可以为国家聚敛巨大财富的特殊商品。

促使汉武帝实行榷酒政策的直接原因还是国家财政的日益捉襟见衬。在整个汉武帝当政时期,不断的而且是连年的对外用兵,极大的消耗了大汉的国力,短短几十年的时间,由其祖父两代以文景之治闻名于后世而积累起来的巨大的财富,便被 其消耗殆尽。到了汉武帝末期,由于国家连年边关战争,耗资巨大,国家财政入不敷出。酒这种几乎象盐,铁那样普遍的物品,由于生产方法相对比较简单,生产周期比较短,投资少,原材料来源丰富,产区分布广泛,酒的销路广,社会需求量大,赢利丰厚,其敛财聚宝的经济价值终于次被体现出来了。

据史料记载,天汉三年(98)春二月,“初榷酒酤“(《汉书•武帝本纪》)。由此我们知道,汉代对酒实行专卖,是始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这一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建议“榷酒酤”。但只实行了十七年,因在盐铁会上遭到贤良文学的坚决反对,不得不作让步,改专卖为征税,每升税四钱。东汉时,因所属统治区缩小,又常遭水旱之灾,所以一再禁止私人卖酒,可见一般情况下实行的是私人经营国家征税制。

榷酒的实施,在中国酒政史上甚至在中国财政史上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这是因为:第一,榷酒为国家扩大了财政收入的来源,为当时频繁的边关战争,浩繁的宫廷开支和镇压农民起义提供了财政来源。且这比直接向人民征税要高明,更合情理。因为酒是为普及的物品,但又不是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提高销售价格,表面上看,饮酒的人未受到损害。但酒的价格中实际上包含了饮酒人向国家交纳的费用。这对于不饮酒的人来说,则间接地减轻了负担,尽管这也是一般人所体察不到的;第二,酒专卖的实施,从经济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使一部分商人,富豪的利益转移到国家手中。因为当时有资格开设大型酒坊和酒店的人都是大商人和大地主。财富过多地集中在他们手中,对国家并没有什么好处。实行榷酒,在经济上剥夺了这些人的特权。这对于调剂贫富差距,无疑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第三,实行榷酒,由国家宏观上加强对酿酒的管理,国家可以根据当时粮食的丰歉来决定酿酒与否或酿酒的规模,由于在榷酒期间不允许私人酿酒,卖酒,故比较容易控制酒的生产和销售,从而达到节约粮食的目的。 

  总之,汉代的专卖政策,是同汉代的国策相适应的,特别是汉武帝时,为了满足其安边扩土的需要,广开财源,所以,对盐、铁、酒实行专卖,以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汉代的专卖政策确实为国家财政带来了好处,解决了战争带来的财政困难,有助于增强力,有助于国防建设和边境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对汉代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盐铁在专卖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弊病,主要是价格太高,民多不便;铁器质量粗劣,又无选择的余地;有时还征调人民去服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