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目前农村办法能全面解决香港问题!
-----那就是不是中国人的香港人全部得离开香港而不允许在这里生活的感慨!
汪华斌
今天中午一位朋友请客,吃饭时谈起了香港;说这次相当多的参加游行示威的人公开喊出了,“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大家说这次有十几万人还真的是外国的国籍,所以这些人说自己不是中国人也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拥有外国的国籍,而香港刚好又承认双重国籍;所以才出现了这“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的中国特色之话。这时一位朋友说话了,他说昨天晚上我国政府刚公布的农村土地管理办法;那就是农村户口只能是一户一基。而如果你原来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做的房子,后来你进城了;那么这房子就不再是你的了,因为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正因为如此,既然这么多的香港人拥有外国的国籍;那么这些人就必须限期离开香港,因为这些人已经没有在香港生活的权力了;而其住房等全部收回。如果按照这个内地农村的管理办法,是不是香港问题一夜就全班解决了;既将这些不是中国人的人送到其国籍所在地,而没收的住房又可以分给没有住房的香港(中国的国籍)之人。在这样的双管齐下推进中,香港还能有问题吗?正因为如此,内地这么行之有效的英明决策为何不在香港推广;难道我们希望香港永远动乱吗?
我不得不佩服这位朋友的思维,因为我们这些农村出来的人才能有如此见解。如我上大学前在农村修建了自己的土坯房(三大间加一间厨房),所以这住房也是我后来回乡的落脚点。然而从2008年开始,我们这些户口从农村出来的人就对原来的住房没有居住的权力了;自然也就更没有维修保养的权力。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当年在农村修建的住房倒塌了。更重要的是我不是在城里拥有自己的住房,而是下岗工程技术人员而没有住房的人。所以当年下岗后我就想回农村再创业,起码我还有住房呀。然而因为我没有农村户口,所以村干部禁止我回乡创业;更是不允许我维修保养自己的住房,所以我当年修建的住房倒塌了。这就是我一个没有外籍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户口的人,竟然在我们今天大陆人平均几套住房的时刻却依然是没有住房的人;因为我自己修建的农村住房通过中国特色定义为不是我的了,而城里的商品房我又买不起。试想当年的下岗人员有几个是能买得起商品房的人,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就不错了。因为我们是自谋出路的,我们没有任何自然是我们的;所以武钢后来分过两次住房,竟然一次都没有我的份;谁叫你是我们社会自谋出路的人呀。正是因为这政策英明,所以我们社会才能快速推进城镇化。如果将这政策应用于香港,估计香港的房价一夜为零;这难道不是香港人的福音吗?
是啊!按照《特区基本法》和中国的《国籍法》,任何中国人都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包括香港人。然而为什么香港人宁愿说自己是香港人,而不是中国人?因为香港的情况特殊,很多港人在拥有特区永久居民身份的同时还拥有英国海外护照(BNO)护照。甚至很多人还同时拥有加拿大或者美国的护照。也就是说原则上我们国家是默认这些有外国护照的香港居民的国籍是中国,但是他们出国旅行可以依照自己的选择持哪本护照出境。但是他们如果在内地虽然持有外国护照,依然视同为中国人而不能享受该护照所在国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我们名义上是不允许双重国籍的;但港人可以加入其它国家的国籍,并用他国护照旅行。除非公开申明放弃中国国籍,否则一律按中国国籍对待。正是因为香港的这一特色,所以才使得内地近年来也是如此;不少权贵已经暗地里取得了外国的国籍,但就是不公开在法律上宣布放弃中国国籍;所以才出现了不少外国国籍的人竟然还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中国特色。而暗地里拿绿卡的就更多了,这就是我们今天这国籍主要是对老百姓的原因。如我们不能加入外国的国籍,但我们在国内也是自谋出路的人;因为没有哪个组织管我们的住房,也没有哪个组织管我们的收入。而那些拿了外国绿卡的人,刚好是我们体制内的人;不仅组织上管他们的住房,而且收入水平还是最高的。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的待遇还是最高的,因为不少拿了绿卡的人刚好是我们社会享受副部级待遇的。这就是特色,也是香港问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