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财富分配观


     社会财富的生产及其增长与财富分配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研究经济学最核心的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处于不同阶层的人,由于所处位置及视觉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认识,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人们总是习惯于从对自己有利的立场来理解财富分配的公平性,过于关注个人的得失,而对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关注较少。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财富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分配价值观及体系,就其分配体系的大体框架来说,是合乎“自然三分配”市场分配规律的,但是,这种体系的分配结果,在市场经济状态下,往往会破坏社会再生产循环过程的合理配比关系,因为违反配比律而使得社会财富的生产发生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偏离,甚至是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同时,伴随着社会的贫富分化严重和劳资矛盾激化。与“以资为本”相比较,计划经济否定市场经济,也否定“自然三分配”的经济规律,在专注于社会再生产循环过程中合理配比关系的同时,崇尚“大公无私”, 消灭了以资为本的分配基础,避免了社会严重的贫富分化,然而,这种体制虽然消除了“自然三分配”对于社会再生产循环过程合理配比关系的系统性影响,使得社会不至于反复发生资本主义式的经济危机,但是,相比较于市场经济而言,计划经济的低效率已为实践所证明,除朝鲜之外的社会主义国家,现在普遍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固有的经济规律绝不会因为不同国家的制度差异而发生改变,但是,不同的制度对于经济规律作用于经济运行结果的影响是不同的,其差异也必将会是巨大的。

根据分配律,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状态下,整个社会通过劳动所创造的财富,除了用于弥补固定资产折旧之外,会形成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自然资源租金和创新租金这三个部分,分别在一般劳动力、自然资源所有者和创新竞争优势权益拥有者这三者之间分别分配。在排除自然资源租金和寻租收益对于企业营业盈余影响的情况下,资本利润的实质只不过是分享创新租金的表现形式。

大卫李嘉图写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时代背景,处于资本主义的早期,其写作的初衷之一,是为了维护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而否定地主的利益,认为资本参与社会财富的生产而获得利润,是因为资本参与社会生产对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做出了贡献,而地主获取地租,仅仅是因为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而向土地使用者收取收益,并不是因为地主参与社会生产对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做出了贡献;通过级差地租的比较,发现不同商品之间相互交换的比例,是以生产不同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为基础,从而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但是,这个理论并不完整,因为李嘉图没有认识到资本利润的实质只不过是资本分享创新租金的表现形式,从而无法解释资本利润的来源,致使其理论陷入困境。亚当斯密将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归因于社会资本积累的增长,到底是因为社会财富生产增长了致使社会的资本积累增长,还是社会资本积累增长了致使社会的财富生产增长?似乎又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理不清问题,然而,资本参与社会生产对于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做出了贡献,却成为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社会中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正是形成“以资为本”社会分配制度的核心基础。

其实,资本积累和一般劳动力供给的增长不是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根本原因,而是社会财富生产增长所带来的结果与表现。如果没有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了社会财富的生产效率作为基础,在现有的社会财富生产边际条件下,超越配比律而新增加的资本积累和一般劳动力供给的增加,丝毫也不能够增加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而只会导致社会财富的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只有在生产某种商品的资本积累没有达到其市场边际生产所需要的资本累积量的情况下,继续追加的资本蓄积才会形成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当生产某种商品的一般劳动力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继续增加的一般劳动力才会形成社会财富生产的增加,否则,资本积累和一般劳动力供给的增加,绝不会带来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只有科技创新或制度创新运用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并带来劳动生产效率提高的情况下,才会带来社会财富生产的增长,并伴随着资本积累和一般劳动力供给的增长。

按照生产要素参与社会财富生产的贡献进行分配,是当下市场经济国家的主流分配观念,但是,这种观念存在着一些模糊之处。实际上,无论投入多少资本用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只要其投资的资本项目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在无法通过人为寻租而获利的情况下,那么,这些资本都会因为不能够分享到创新租金,而无法得到利润,只有投资的资本项目具有创新竞争优势的情况下,才会得到与其投资规模与竞争优势相应的利润,而不是能够分享到创新租金与不能够分享到创新租金的所有资本来共同分享利润而出现整个社会资本利润的平均化。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者等获得自然资源租金的直接原因,在于自然资源本身的差异而导致的在等量一般劳动力投入的情况下,对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和消费所带来的影响差异,但是,形成自然资源租金的源头却是创新租金的消逝,没有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运用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和消费,并不断实现在整个社会地普遍化运用而造成创新租金的不断消逝,就没有自然资源租金的形成和不断增加,从这一点来说,自然资源租金只不过是过往创新性劳动的历史积淀结果,是人类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与社会制度不断发展的产物,而不是土地等自然资源对于人类财富的生产做出了更多的贡献。一般劳动力获得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当一般劳动力在整个市场自由流动的情况下,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一般劳动力,都必须保障可以取得其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某种职业的一般劳动力所取得的工资,如果低于其自然工资,就将导致该种职业一般劳动力的供给减少,如果高于其自然工资,那么就将导致该种职业一般劳动力的供给增加,虽然,从事不同的职业,可以取得不同的工资收入,但是,无论从事某种职业一般劳动力的工资是高还是低,都会与其自然工资相称,只有当该种职业的一般劳动力供给不足或者供给过量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高于或低于其自然工资的现象;某种职业的从业者之间,在等量付出一般劳动力的情况下,出现工资的高低差异,主要的是受到自然工资之外的因素所影响,抛开人为寻租因素所导致的不公平之外,工资出现高低差异的原因,在于取得高工资者可以分享到创新租金,其多得的这部分工资,是因为分享了其更高的效率所带来的财富,其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不在于其付出了更多的一般劳动力,而在于其付出了更多的额外“灵性劳动”。把形成企业或资本的利润的来源,简单化的归结为企业家才能,是一种想当然的认识,企业家可以通过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运用新的技术和工艺来提高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以获得利润,也可以通过生产新的产品、抢占新的资源或有利可图的市场来获得利润,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家都可以使得所经营的企业或资本获得利润,实际上,在社会创新的停滞期,绝大部分企业是很难获得足够的利润作为投资来源,用于扩大投资的,此时,我们能够说,绝大部分的企业经营者是不具有企业家才能的吗?显然是不合适的,而在社会创新的活跃期,由于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不断地运用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并不断地在整个市场扩散,绝大部分企业会普遍的得到利润,社会的投资也会持续的扩大,我们能将企业或资本的利润的来源全部归结为企业家才能吗?这显然也是勉强的,我们不是说企业家才能不重要,而是说不应该把企业利润的来源,简单化的归结为企业家才能,实际上,企业家在运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提高社会财富生产效率和使得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中枢作用。

创新性劳动是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根本来源,既是企业或资本获得利润的源泉,也是自然资源租金不断增长的源泉,更是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人们习惯上,往往将所有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统称为劳动,实际上,任何的一般性劳动,都是脑力与体力的结合体,绝对单纯脑力或单纯体力的一般性劳动是不存在的,但是,创新性劳动却是单纯由脑力劳动构成的,而且是不同于组成一般性劳动的脑力劳动。创新性劳动与一般性劳动相比,具有不同质的区别,两者之间不存在由量变转为质变的逻辑,无论一般劳动力的累积量多大,都不能够转变为创新性劳动,因为,创新性劳动是产生于一般性劳动过程中的额外灵性劳动,这种额外劳动的作用,在于其可以不断地实现人类对于自然界和人类自身及社会的新发现,在于其可以不断地实现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新突破,在于其可以不断地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在于其可以不断地提高一般劳动力的财富生产效率与消费效率。有人认为资本也能创造财富,认为资本是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源泉之一,其中,最为典型的理由,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无人工厂”,以及近几年来智能化生产的飞速发展,这是一种想当然或混淆视听。的确,机器生产可以代替大部分以体力为主的一般性劳动,智能化生产、3D打印等在理论上也可以代替大部分以脑力为主的一般性劳动,对于企业或资本来说,其真正关心的是财富生产的成本问题,而不是机器或智能化设备是否会取代人力的问题,只要使用机器或智能化生产设备生产某些产品时的成本,可以低于使用一般劳动力的成本时,那么,这部分一般劳动力的使用就将被取代;智能化生产设备虽然可以取代大量一般劳动力,但是,却不能够取代创新性劳动。对于一个创新及其运用停滞的社会,从社会再生产循环的角度来说,资本在社会财富生产过程中的耗费需要补偿,一般劳动力在社会财富生产过程中的耗费也需要补偿,在抛开“道德观”的情况下,其补偿规则是没有区别的,只要企业或资本不能够分享到创新租金,不仅一般劳动力不能够创造新增财富,而且资本更不能够创造新增财富,社会财富的生产绝不会因为过量的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的资本的增加而增长,资本不是“永动机”,并不具有可以“无中生有”的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更不是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源泉,如果没有科技创新或制度创新运用于社会财富的生产并带来社会整体的财富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总资本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在配比律规则之下的耗费——补偿,再耗费——再补偿的自循环,只有创新性劳动才是社会财富生产得以增长的根本原因。

创新性劳动是产生于一般性劳动过程中的额外灵性劳动。人们对于一般性劳动的使用及其运用结果可以形成大致准确的预期,但是,对于创新性劳动的产生及其创新成果的形成,却无从把握,因为创新性劳动是在一般性劳动的运用过程之中随机性的额外灵性劳动,虽然创新成果的运用可以学习和复制,但是原始创新是无法通过学习或复制得到的。创新性劳动根植于一般性劳动之中,没有一般性劳动,创新性劳动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现实基础,额外灵性劳动也就无从产生,所以,付出一般劳动力的过程,也是额外灵性劳动随机产生的过程,一般性劳动与创新性劳动决不是同质的劳动,两者之间不存在由量变转为质变的逻辑,但是,又是如此的密不可分,以至于人们长期意识不到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劳动。

我们的社会是由人类组成的社会,人类可以发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且必须尊重和适应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但是,这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而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财富,更不是由人类社会所创造的商品或资本,也不是不以人类意识为转移的本来就存在的各种自然资源,所以,我们社会的核心财富观应该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物为本”,更不应该是“以资为本”。人类不是出自于“自生”,而是自然界“造化”的结果,资本不是出自于“自生”,而是出自于人类的创造,人类把自己的创造物奉为“本”,甚至出现“商品拜物教”,而将自身作为自己创造物的附庸,是典型的本末倒置逻辑。

以资为本的核心是按照“自然三分配”的分配规则,对社会财富的生产及其增长进行分配。与李嘉图所处的时代不同,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将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化,进而将各种资源资本化的程度,在这种状态下,资本所有者权益与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界限概念越来越模糊,但是,这丝毫也改变不了“自然三分配”的分配格局,资本所有者与自然资源所有者之间的矛盾缓和了,但是,资本所有者分享的创新租金依然会源源不断地转化为自然资源租金,不具有创新竞争优势的资本与一般劳动力之间的劳资矛盾,依然会大量频繁出现。

“自然三分配”的分配规则,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而是在自然寻租的基础之上,公平交换的结果。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交换价值,实质上是不同商品在市场上通过交换过程来弥补其生产过程中所耗费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之补偿规则,这种补偿规则背后反映的是整个市场内一般劳动力之间的同工同酬的公平分配,从这一点来说,“自然三分配”对于从事不同行业的一般劳动力来说是公平的,与社会整体财富生产效率的提高并不存在冲突。只要存在市场公平交换这个基础,“自然三分配”就将存在,然而,当人为寻租侵蚀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时,劳资矛盾的激化就不可避免。“自然三分配”虽然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分配规律,但是,从历史的角度和整个社会层面上来看,并不表示这种分配的公平性。资本因为分享创新租金而获得的利润,来源于创新性劳动成果,自然资源所有者收取的自然资源租金来源于创新性劳动成果的历史累积,也就是说,所有的除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之外的社会剩余都是来自于创新性劳动及其成果的历史累积,在创新性劳动付出者因为不在人世或者其他种种原因而无法分享这部分新增社会财富的情况下,那么这社会剩余就不应该由资本所有者和自然资源所有者来分享其全部利益,而是应该由人类的整体来共享。特别是自然资源所有者在挤压资本所有者所获得的绝对资本租金之后,凭借其资源占有优势而继续挤压以至于资本亏损的情况下,往往会迫使资本为了维持生存而挤压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以至于劳资矛盾激化而使得社会出现动荡不安,并且这个挤压的过程,也是过度贫富分化的过程,更是社会矛盾累积的过程。社会贫富分化过度所导致的矛盾爆发的临界点,并不在于所谓的“基尼系数”数值的大小,而在于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是否可以得到维持,其最大的干扰因素在于社会财富再生产循环的配比关系是否会遭到破坏。如果某个社会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普遍出现无法维持的状态,那么客观上反映了这个社会出现了一般劳动力的供给严重过剩,这个社会必然会出现大批食不果腹的“盲流”,以至于社会出现此起彼伏的不稳定,此时,如果资本继续挤压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则,则必然会导致一般劳动力的购买力持续降低,其结果则必然会导致社会财富再生产循环的配比关系遭到进一步的严重破坏,当社会财富再生产循环的链条断裂时,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和伴之而生的社会大动荡。

为了消除以资为本的分配基础,实现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普遍照搬苏联模式,采取消灭私有制而普遍实施公有制的政策,为了避免发生资本主义式的严重经济危机,无视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对于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而专注于其负面作用的彻底避免,实行了计划经济制度。相比较于市场经济而言,计划经济的低效率已为实践所证明,其实,造成计划经济低效率的原因并不在于“计划”问题本身,而在于这种经济体制对于经济规律有选择的片面化运用和对于经济运行的全面管制。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普遍实行资本和自然资源的公有制,的确可以消除以资为本的社会分配基础,否定市场的作用而实行计划调拨,的确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式的过剩经济危机,但是,却消除不了自然资源租金和创新租金的客观存在,虽然资源租金和创新租金归属于公有,然而,由于否定了“自然三分配”,也就否定了其对于一般劳动力的收入在整个市场范围内所起到的公平分配作用,在各种资源和人力条块化管理的格局之下,必然会造成财富分配格局的散块化,因而这种经济体制无法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实现公平分配的按劳分配格局,最理想的状态下,也仅仅是可以实现具体小条块之内的公平按劳分配。计划经济否定市场的同时,也是对自然寻租的否定,但是,却给人为寻租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不仅是各个条块的管理者出于种种原因会为了个人而寻租或为了单位而寻租,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单位内部普遍化的个人寻租,出现了司空见惯的人浮于事的现象,特别是在财富生产领域从业的一般劳动力也出现了普遍寻租,并且形成了相应的寻租文化,这突出表现在出工不出力、少出力,或者干脆少出工,工资不仅不少,甚至可以拿到更多,往往会被人们认为是“有本事”,虽然有些“没本事”的人对此很憎恶,但是,一旦自己有了“本事”,还是往往会将这种“本事”作为值得炫耀的东西,同时,由于各个具体条块存在工资收入的差异,一些人为了在同样劳动力付出情况下可以得到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通过送礼的方式来谋求调动工作,一般劳动力出现普遍的怠工式寻租,是造成计划经济低效率最直接原因。消灭私有制而普遍实施公有制之后,资本主义的“劳、资矛盾”,就转变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与私”之间的矛盾,虽然“大公无私”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主流价值取向,无私的奉献精神备受社会主流所推崇,但是,人性自私的一面却始终没有被磨灭,事实证明,单纯依靠“道德水平”提高的途径是无法使得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全部实现毫无私心的,可以说,在整个计划经济时代,“公与私”之间的拉锯战从来就没有止息过,虽然“公”始终占主导地位,但是“私”却始终没有被真正消灭,“偷私人的东西,算偷,偷公家的东西,不算偷,只要不被抓住”,笔者当年曾经不止一次的听到过有人私下里这样议论。计划经济否定了市场和自然寻租的同时,却为社会留下了比市场经济更加巨大的人为寻租空间,因为其将自然寻租也变为了人为寻租的组成部分,“私”为寻租方,“公”为反寻租方,在这场数十年无休止的寻租与反寻租的拉锯战中,大量的社会资源被内耗掉。计划经济对于社会财富生产增长的不利影响,还在于其对于创新的抑制作用。就人的天性来说,人性既有自私的一面,又有无私奉献他人的一面,其具体表现是极其复杂的,但是,总的来说,个人利益的取得与其对于社会利益的增进所做出的贡献之间应该相称,也就是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才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分配的中轴线,而不是无条件的对于社会财富平均分配或公有;由于计划经济过于否定“私”而崇尚“公”,对于创新性劳动的成果给予合理报酬的机制就难于建立,虽然也会对一些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但是这种奖励与其对于社会的贡献度相比,奖励的力度往往是极小的,在按劳分配的主流理念之下,人们更多的是关注于一般劳动力的耗费量,在一般性生产劳动过程中额外付出的创新性劳动往往会被忽视,因为在集体劳作的氛围之下,奇思妙想者更易于被人们视为异类而排斥,即便形成了一些技术或工艺创新成果,物质财富的奖励往往也很少,更多的是给予精神奖励或级别待遇;至于制度创新的途径,对于一般人来说,则基本上是封闭的,绝大部分人所能够做到的,仅仅是执行上级的指令。

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至今已经四十年了,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为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过程,其间,所取得的经济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并且这种不断改革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仍将持续,但是,同为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市场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究竟有什么不同,对于这个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许多人的认识依然是模糊的。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会认可“以资为本”的分配理念,但是,却会最大限度的发挥市场经济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也就是,既要尽力的保障经济不断发展,又要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公平。

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在当下的中国,已经有了一个的答案,那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是,对于这个答案,是存在许多争议的,笔者认为,把效率与公平之间作为对立关系,甚至将公平放在“兼顾”的位置,都是有失偏颇的。实行市场经济,必须研究和认识市场经济,并尊重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各种规律,不应该单纯从主观美好愿望出发,试图有选择的尊重一部分而忽略另一部分,或者对我有利就肯定和对我不利就否定,而是应该无条件的尊重和运用各种经济规律,以不断增进人民的福祉和维护整个社会的永续繁荣。

市场经济的交换律和分配律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通过自然寻租过程而形成的分配规则,这种规则的形成并不是以任何个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分配平衡线,这个自然形成的分配平衡线本身也是经济运行的公平分配线。就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来说,交换律是以整个市场内部一般劳动力之间的平衡性补偿为基础的,客观上反映的是整个市场内部一般劳动力之间的公平的“按劳分配”;自然资源权益获得者分享自然资源租金,虽然从其对于社会财富生产贡献的角度来说存在着某些不合理,但是,将自然资源租金从一般劳动力的具体劳动成果中抽离,却是整个市场内部一般劳动力之间实现公平和按劳分配的必要条件;而资本因为分享创新租金而获得利润,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般劳动力的具体劳动成果,但是,形成资本利润的原因,的确不应该归之于一般劳动力的一般性劳动付出,就这一点来说,资本利润既体现了社会效率,也体现了分配公平,公平与效率之间是没有任何冲突的,如果将资本利润分配于相应的一般性劳动付出者,不仅对于参与无资本利润企业生产的一般性劳动付出者不公平,而且资本会因为不能够取得利润而怠于参予社会财富的生产,所以,就资本利润的分配来说,分配公平与社会效率之间不仅不是对立关系,而且是完全一致的关系。

绝对的、无条件的平等和平均主义式的所谓公平分配,实际上是相当一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所发出的最不公平和最言不由衷的诉求表现,只不过是极端自私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是不是会发出这种诉求,关键要看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和实际可以分配到的财富份额,如果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越低和自己实际可以分配到的财富份额越少,那么,这种无条件的平等和平均分配的欲望则会越强烈,一旦当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和财富分配权发生改变,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可以分配到更高的社会财富份额时,那么,就会转变为强烈反对这种无条件的平等和平均分配的诉求,所以,其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无条件的平等和平均分配,其实质都是无原则的自私,只不过是在形式上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态度。这种诉求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只看重最终结果的均等或相似而追求分配的平均,但却违背了贡献与收益之间的因果对应性公平规则,是以公平之名而行不公平之实,正是因为平均主义式的所谓公平分配,造成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形成了一般劳动力普遍的寻租性怠工和同等技术工艺条件下(相较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生产的低效率。

“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初次分配重效率的有效途径,就是尊重市场经济的交换律和分配律,在交换律和分配律的规则之下,强调的是付出(或贡献)与获得之间的因果对应性公平,凸显的是个体依靠自身成就与所获得回报之间的合理性公平,从这个角度来说,初次分配一旦失去了公平,也就会失去效率,其效率是以“公平性”为基础的。但是,这种“公平性”存在着某些道德问题,因为自然资源租金获得者所得与其付出相比,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所得远高于其付出,所得的自然资源租金在扣除其自然寻租过程中所付出的一般劳动力(或费用)之后的财富剩余,与自然资源租金获得者自身对于社会财富生产的贡献之间没有因果性对应关系,而且自然资源租金获得者还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对资本进行人为寻租,从而侵蚀资本利润;社会资本积累是社会生产得以发展和扩大的必要条件,而社会资本积累最基础的来源则是源自于资本利润的获得,自然资源租金与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仅仅是资本积累增长的相对次要的来源,因此,对于具有创新竞争优势的资本来说,其取得利润是极其合理的,然而,资本利润是因为分享创新租金而获得的,其来源在于社会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某些一般劳动力额外灵性劳动成果的运用,并不是因为资本可以自行产生利润,所以,资本利润所形成的资本积累增长应该与社会资本积累的配比需求相适应,而不是无限度的分享创新租金,甚至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的人为寻租,刻意的压低一般劳动力的工资或侵蚀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

让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其真正的核心内容,实际上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公平分配问题,毫无疑问,“自然三分配”是不能够自行实现这种分配公平的,然而,我们不仅不能够否定“自然三分配”,而且要尊重和遵循之,所以,实现社会分配公平的途径只能是通过规范人为寻租的形式来实现,即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实现。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是一国之内的全体公民,而无论其处于哪个社会阶层或贫与富,公平分配新生产社会财富的规则,应该是以贡献与收益之间的因果对应性公平为原则,对于贡献与收益之间没有因果对应性关系的新生产社会财富,应该以全体公民共享为原则。除了一般劳动阶层之外,无论是资本所有者,还是自然资源租金受益者,甚或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秩序维护者,都是一般劳动力的付出者,因为这些一般劳动力的付出都是整个社会体系得以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在社会的财富分配过程中,都必须得到其相应的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而且也应当是贡献与收益之间没有因果对应性关系的新生产社会财富的共享者,任何将贫、富相互对立或者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视为不平等的认识,都是对社会有机整体这个体系的割裂,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和幼稚情绪,更不应该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以消除贫、富差异和消除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差异为目的而做出有损于社会整体的行为。

依靠个人寻租行为是无法消除“自然三分配”对于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的系统性不利影响的,个人寻租行为在耗费社会资源的同时,只会加大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程度,因而,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的途径只能是公益性寻租和政府寻租。政府寻租是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途径,但是,政府寻租对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干预,不应该以破坏 “自然三分配” 的市场基本分配格局为手段,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干预而加剧社会的贫富分化。政府寻租的主要对象应该是贡献与收益之间没有因果对应性关系的新生产社会财富,次要对象应该是贡献与收益之间具有因果对应性关系的收入奇高者,兼顾对象应该是对投资或生产的限制(或鼓励)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需求,严格杜绝对于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进行寻租。毫无疑问,自然资源租金应该是政府寻租的主要对象,创新租金的分享者应该是政府寻租的次要对象,对于一些经济行为的限制是政府寻租的兼顾对象,严禁对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进行政府寻租,而无论与不同从业者之间的自然工资相对应的收入差异达到什么程度,只要其没有取得自然资源租金和创新租金以及人为寻租收入。同时,对于自然资源租金的寻租收益应该留有适度的余地,以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而造成自然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于创新租金形成的资本利润,应该多留余地,以便效率较高的资本项目得以持续扩大投入,从而有利于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对于创新者本人所得到的创新租金应该对其尽量少寻租或不寻租,特别是对于一些对社会效率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而获得创新租金很少或不能够获得创新租金者,不仅不应该成为政府寻租的对象,而且其无法取得的相应创新租金收益应该成为政府补偿的对象。对于超越自然寻租的界线之外而取得合法的人为寻租收入,应该是政府寻租的兼顾对象,但是应该允许其在一定期间内弥补亏损。

人类社会的持续繁荣和永续发展,离不开社会这个有机体的健康、协调与有序运转,离不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离不开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持续推动。社会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不应该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应该是相互协调的关系,但是,如果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财富配置格局不能够保持恰当的配比关系,那么这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就会出现阻塞,就会导致不同阶层之间出现对立与隔阂,从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与社会财富生产的倒退。保持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恰当的财富配置格局的基础,在于新生产社会财富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公平分配,在通过政府寻租与公益性寻租对“自然三分配”所形成的分配结果进行调整的同时,应该限制自然资源租金对资本利润的侵蚀,严禁资本利润和自然资源租金侵蚀一般劳动力的自然工资,保障创新者尽可能多地获得相应的创新租金。

市场经济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是以人类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中心的以人为本,而不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以资为本,以人为本的财富分配观,其核心应该是以维护人民的整体利益为中心,而不是以社会中各个个人的利益维护为中心。虽然社会总的财富量等于社会中所有的个人所占有与可以分享财富量的总和,但是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并不表示归属于个人的总财富一定会增加,归属于个人的总财富增加也有可能会导致社会总财富的减少,归属于个人利益的总和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演变关系,犹如1+1<2或者1+1>2的数字游戏。社会整体利益与其中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正如一张纸的两个面,我们不要奢望以消减其中一个面来增进另一个面,当同一张纸的一个面的面积减少时,只会伴随着这张纸的另一个面等量的减少,其结果只能是整张纸的面积减少,所以,不承认个人利益就不能实现社会利益的增进,增进社会财富的生产和人类的福祉,必须以承认和保护私有权益为前提。我们在承认和保护私有权益实现的同时,必须“以有利于社会利益”为原则,不能增进社会利益就不应实现其个人利益。任何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对社会总利益的增加做出贡献的行为都是对社会有利的,但是,单纯强调个人利益的追求而有损于社会总体利益的行为,只会是社会总体利益的减项,任何单纯强调个人利益的追求而有损于其他个人利益的行为,都只能是加剧不合理贫富分化的原因。具体来说,当实现个人权益的同时可以增进社会整体利益时,就应该鼓励,当实现个人权益不能增进社会利益但是又不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时,就应该允许或限制,当实现个人权益会造成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时,就应该禁止和打击。

以人类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不等于以人类的财富生产最大化为中心,并不是物质财富越丰富对社会的发展越有利,而是以人类社会未来的永续发展和繁荣为中心。毫无节制的耗费自然资源与肆无忌惮的破坏自然环境,虽然可以直接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生产与财富存量,在短期内使得物质财富更加富裕,但是,这种行为是不利于人类社会未来的永续发展和持续繁荣的,在GDP增加的同时,有可能伴随着社会整体利益的下降。不仅通过减少等量社会财富生产过程中一般劳动力耗费量的途径来提高劳动效率是创新,而且通过提高财富消费效率的途径来节约社会财富也是创新,在社会总人口数量和自然资源都确定的情况下,整体效率更高的社会,也将会更加的富裕,特别是节约财富的效率提高,其最大的贡献在于对自然资源的节约,对可持续发展更加有利。一个缺少资源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机制欠缺或运作不灵的社会,人们在从事社会财富生产的过程中,只会更多地关心自己实际得到的财富,而不会关心自然资源的浪费和对于环境的破坏,自然资源的浪费会提高将来的社会财富生产成本,而污染的加大,则会增加人们为了去除污染对于生活与生产的负面影响所负担的成本。同量的自然资源耗费,因为粗制滥造而生产出质量低劣的产品,虽然在直观上没有耗费更多的自然资源,但却是浪费自然资源的最常见形式,因为单件某种产品的质量高低差异决定着其财富价值量的差异,进而会影响到社会整体财富生产效率的差异;污染与不清洁的生活环境,会加大人们的医疗费用,还会增加人们因为生病所导致的不能工作对于社会的损失,如果某种破坏环境的产品生产可以直接为社会增加一亿元GDP ,而对于环境的破坏则会间接地加大社会隐性成本两亿元,那么这种产品的生产就会因为减少社会整体效率而使得真正的GDP减少一亿元。

    由人类所组成的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否则就是对人性最大的不尊重,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应该是以人为本的,以人类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不断地造福于人类的福祉,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所义不容辞的责任。正确的处理社会整体利益与其中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需要我们尊重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自然形成的规律,认识和运用经济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既是维持社会持续稳定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经济持续繁荣和人类文明永续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