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7时至12月22日24时,华北地区空气重污染,再次启动红色预警。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显示,12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灰霾面积为56万平方公里,20日扩大到66万平方公里,重霾面积由3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47万平方公里。21日至22日,北京处于重度至严重污染水平。
华北灰霾面积扩至66万平方公里是个什么概念呢?我的心里还是震颤了一下。北京市总面积约1.64万平方公里,照这样计算,这一轮雾霾的面积相当于40个北京这么大。我注意到,这次还出现了一个新词“重霾”。重霾就是空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能见度小于2公里。这个新词,表明雾霾的影响程度在加重。其中,鹤壁、菏泽、焦作、北京等34个城市为重度污染。
从空气重污染成因分析,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5年11月份以来,北京及周边地区的风速平均约为1.9米/秒,较常年同期偏少5%;空气相对湿度上升,较常年同期高21%;逆温层偏低,最低在200米左右,远远低于正常1,000~1,500米的高度,挤压大气的扩散条件变差。当然,也不排除人为因素,比如冬季取暖大量原煤散烧,机动车和工业污染物过度排放。这些情况综合在一起,导致空气重污染的频次和天数明显增多。
我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中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具体的设想是,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我认为,这个制度要立即试点,马上就办,全面推开。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雾霾之下无净土,雾霾之下无家园,雾霾之下无众生。这次重污染影响范围,19日从京津冀向外扩散,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都处在重度至严重污染水平,到25日自北向南继续蔓延。
扭转空气重污染继续恶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我呼吁了多年,建议上收权力,从省级层面统筹协调环境执法力量。这个建议有过讨论,更引起了争议。早在10年前,我在山西、内蒙古等地调研时就提出,现有的环境执法模式,完全不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环境监测监察就像是地方政府手里的一把剑,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砍砍,不需要的时候就收在仓库里。还有企业家反映说,有些地方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环保为名目加重了企业负担。
我坚持认为,开启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制度,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清理各种五花八门的“土政策”,是中央下决心改善环境的一个重大信号。这一制度安排既是顺应十八大以来的整体改革思路,也是实现民生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很担忧的是,在地方政府经济增长冲动的驱使下,如果不从顶层设计上实行垂直管理制度,环境执法难问题就是个死局。正因为如此,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深刻认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当然,再完美的顶层设计也有待实践检验,从法律与制度上认真做好操作层面的具体设计。我相信,在改革的大棋盘里,环境执法虽然充满挑战,但同时值得期待,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可以找到更加清晰的路子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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