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个新规刻印在心间


        有一个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他在打开微信浏览朋友圈时,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就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被广泛转发。这位副局长看似不经意的举动,违反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政治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被开除党籍。

        还有一位大学历史系教授,也是中共党员。在讲座时以“真相”、“揭秘”为噱头,批判现有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当学生提出异议时,他甚至说,“你们啥都不懂”、“你们被忽悠了”。这位历史系教授通过公开方式“妄言妄语”,也违反了党员不能公然歪曲党史、军史的政治纪律,受到了党纪处分。

        比这两个案例更严重的,是中纪委通报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的立案调查结果,指出周本顺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等一系列严重问题。还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中纪委通报中也说,余远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问题。

        什么是妄议中央呢?从现在暴露的案例看,我总结有两个特征,一是在行为上公开,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众传播。二是在内容上攻击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

        2015102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这《条例》,梳理整合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妄议中央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我们说到的这位历史学教授,本来是传道授业解惑之人,阐释自己的学术见解是他的一种权利。那么,他是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讲?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但凡权利必有界限。

        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常都会上上下下,多次听取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在较大范围内发扬党内民主。那么,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给你机会表达了,就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当然,就更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空间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如果党员对中央通过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还可以把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就说我们文中提到的这个余远辉吧,他在为南宁市党员干部上党课时,居然脱稿说道:“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浙江省军区原副政委郭正钢,聚会时聊起中央反腐,很不以为然地说,“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事实上,这种公开与中央对抗的行为并非个例。一段时间以来,有极少数党员乃至领导干部,发表与党的大政方针南辕北辙的言论,与境内外反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力量结为舆论同盟,起了破坏性作用,可以说有目共睹。

        这里还想跟大家说说,怎样让微信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这个话题。根据我的习惯,简单地为大家列出这么几条。一是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背后、会后、台下和公开场合绝不乱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国家单位机密不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当,因为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三是谨言慎行,不传播转发不实消息,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也给社会公众造成恐慌。四是远离是非,不发低级庸俗、或者带有明显激进色彩的内容和图片。

        在我看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一种更高的标准,一种更严的要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家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间,避免那些容易触碰的条款,守住纪律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党员干部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他批评有的人搞尾大不掉,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我在调研中发现,改革开放正在进入深水区,民族复兴正在进入关键阶段。党和国家的格局越大,问题和矛盾就会越多。在这个大背景下,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必须的决定与行动。

        坚守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政治凝聚力的生命线,是历史的经验,也是未来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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