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奔驰女微博斥交警野蛮,网友却一边倒教训她,视频还原真相


商法通:奔驰女微博斥交警野蛮,网友却一边倒教训她,视频还原真相…

12月5日上午11:54分,新浪微博网友@冰-狗狗发布长微博投诉春城骑警执法恶劣,“不近人情”。但是经昆明交警调查结果显示,该网友:违章停车、交警盘查时拒不出示驾驶执照、2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脱检、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及保险标志……

交警是否有权要求出示驾驶证呢?答案是“有”。

1、驾驶证需要受到交管部门监督检查

驾驶证是什么?从法律上看,驾驶证是一项授益性许可证书,本质上是交管部门允许你从事驾驶活动的行政许可证明。这种证明就像营业执照、卫生证之类的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是需要受到交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也就是说,你要从事驾驶活动,就应该随身携带驾驶证,并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查验驾驶证是交警的职责所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文件规定,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也就是说,检查驾驶证确认驾驶员的身份是执勤交警执法工作的第一步,只有确认无误后才会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和处罚情况。

3、随身携带驾驶证是司机的法定义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并处以50元罚款并记 1分,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后及时退还机动车;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大车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小车则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正常行驶交警要求出示驾照,司机也有出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而这位20多次交通违规未处理、车辆脱检的女司机,究竟是哪里来的勇气怼正常执法的交警?

文章来源:http://www.blb.com.cn/knowledge/20161215139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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