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香港1000萬移民常見投資問題


 陈韵灵【汇福资管】,相关资讯来自香港入境事务处。

 

我們是一家香港資產管理公司,專業為海外投資和移民客戶提供專戶理財服務,在這裡針對香港1000萬投資移民客戶出現的常見投資問題,做疑問解答,歡迎同行及移民客戶交流。

【香港投資移民專戶理財服務】

1、為海外投資和移民客戶提供壹站式優質服務,香港第9類資管牌照,專業提供專戶理財服務;

2、投資移民專戶理財的投資取向主要以資產保值及追求資產穩定增長為主;

3、針對已申報投資移民客戶,靈活配置,可選擇1年期至7年期,已投資客戶視需求可隨時轉換由我們提供服務;

4、股債平衡,穩健收益,1年期至7年期預期年化平均收益率8%以上。

 

常見的投資問題。

1、投資1000萬後,多少年以後可以賣掉?
香港投資移民規定只要是合法公民都可以申請。你的投資期限為7年,投資的項目可以隨時轉換。

 

2、「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許投資資產類別有哪些?

投資者須要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於下列的壹種或多種獲許投資資產:

A. 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 債券,以港元為單位,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匯基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局部擁有的法團、機構或團體;或上文(A)項所指的公司

C. 存款證,由《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存款證在購買時須距離到期日不少於12個月(購買日期須在入境處原則上批準投資者參與計劃之後。這類票據到期時,應換成距離到期日不少於12個月的存款證或其他獲許投資資產類別的資產)

D. 後償債項,以港元為單位,由認可機構按《銀行業(資本)規則》(第155L章)(《銀行業條例》附屬法例)第42(1)(e)及(g)條的規定發行

E.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入境處將於其網頁公布並定時更新本計劃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名單的資料


3、我要在什麽時候作出投資行動?
投資者可在申請前6個月內或獲得原則性批准書通知6個月內作出投資。

 

4、投資項目的變更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指定金融資產之間的轉 –出售原有資產的立約日期和購入再投資項目,不得超過14日內。


5、如果申請人在辦理了香港投資移民後,過了一段時間又投資移民了其它國家幷選擇在該國居住,這樣的話,對香港投資移民今後的永久身份證和特區照有什麽影響?
如果主申請人可以提供證明他在中國或者(其它國家)有公司或在(其它國家)工作不能到香港居住是可以向香港入境處申請豁免的。香港入境處處長有權批准主申請人可以不用在香港居住生活,但是7年後可向香港特區申請永居權。


6、申請前兩年個人名下資產證明是指什麼?
1. 
所有個人很行帳戶資料(過去24個月,如開戶早於兩年,請告知開戶日期)→銀行月結單(包括香港、中國及海外)
2. 所有房地産物業→購買合同/售賣合同/按揭合同/房產證/稅金單據等。
3. 股票、債券月結單或相關資料
4. 擁有公司股權→營業執照正本副本/驗資報告書及更改股本之驗資報告書/經中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去兩年公司的財務報告。

7、通常客戶從簽約到取得入境簽證辦理週期為多久?
最少要3-6個月時間,還看客人自己1000萬能否快速在港投資,及資料是否齊全,真確!如客戶提交的資料齊全,且在港已經實現資本投資,在3-6個月可獲取居香港身份證。


8
、需要解釋投資資金來源嗎?
不需要,香港政府並沒有要求客戶提供完整的資金來源證明。

9、香港政府對投資移民香港(資本入境者投資計畫)有什麼特別說明?
香港入境處處長有絕對權力决定是否批准根據計畫提出的居留申請。投資者在香港的任何投資由始至終純屬個人決定和責任。投資者如因依據計畫進行投資而蒙受任何損失,入境處處長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概不負責。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的資料,或填報明知其爲虛假或不相信爲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該人及其受養人所獲發的簽證/進入許可/延期逗留即告無效。 
香港政府對投資移民香港投資管理的規定是什麽?香港政府會訂立關于投資管理的規定及轉換投資專案的規範(規範),確保投資者獲准在港逗留期間,其投資額不會少于本計畫所規定者。在金融資産投資方面,投資者須在一家金融仲介機構開立一個指定的帳戶用作買賣在〈獲許投資資産類別〉上所述的獲許投資。投資管理規定的詳情載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的規則」(計畫規則)[ID(E)968號(英文版)或ID(C)968號(中文版)]。投資者須在申請表格內簽署承諾,同意根據計畫留港期間遵守計畫規則的規範。


10、我在這7年內,可以轉換投資方式嗎?股票等投資項目價值變更或貶值了怎麽辦?需不需要補差價?升值了能不能提取升值部分?
投資者可以隨意投資轉往不同的准許投資資産類別。但你必須把所有出售原有資産全部收益再做投資,但是保留每次轉變的記錄以作日後延期居留時審查。7年間,即使申請人/投資者的任何類別獲許投資資產的市值降至低於1000萬港元淨值的規定下限,或甚至完全虧損,申請人/投資者也無須就任何類別的獲許投資資產再投入資金以填補差額。同時,若投資項目的價值高於原來的最低限額,投資者亦不可提取資本增額。投資者可保留由獲許金融資産所獲得的現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

 

11、香港政府對投資移民香港的具體主管部門的聯絡方式?
有關投資移民香港事宜,香港入境處是主管部門,其查詢熱綫:852-28246111 或致電852-2829 3232與其它簽證及入境許可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