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县衙”咋也出“亿元书记”?
《中国新闻网》6月23日报道,石家庄中院认定原河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边飞因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5920余万元,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419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流失776万余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些网友会拿近期多名“老虎”甚至“特大老虎”的判决结果来比较,认为边飞受贿5920余万元被判处死缓似乎有点重,其实不然。因为边飞还有索贿情节,这种情节相当恶劣,成为受贿罪的“从重”因素,其余两项罪名的判决结果也较为适中,最终执行死缓更是有据可依。
不过,如果反腐机构要研究边飞这个案例,至少可以得出两条有利于防腐反腐的经验:
一是危旧办公楼里同样会出贪官。2009年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曾正面宣传大名县县委县政府的朴素:“除了几间上世纪90年代建的平房,大部分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还有一些是1921年的房子。今年已经对大部分平房进行了一些修缮,在外墙铺上一层薄灰砖,否则现在看到的还会更破。”“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高的大楼是医院,最破的房子是县委县政府大院。”以衬托大名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集体的朴素,笔者曾发《大名县机关在危旧房办公,显观念落后》,批评他们这是“捧着金饭碗要饭”,不懂经济。还以同样在五十年代修建的土坯“县衙”里办公超过5年,整天将“有钱先‘紧’老百姓,新增财力改善民生”挂在嘴上,但却成为《县委书记出行跟皇帝一样,河南一贫困县80干部买官卖官》一文主角的河南省卢氏县委书记杜保乾为例,得出“破旧办公楼同样出贪官”的基本判断。
没想到竟“一语成谶”。边飞就是担任大名县委书记期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如今边飞一审被判死缓,即使上诉,恐怕也难换回“无罪”之身了。而不可思议的是,就大名这样一个“贫困县”,竟有连续两任县委书记“高配”副厅级。边飞的前任王晓桦也是副厅级。而难以置信的是,笔者在百度输入“王晓桦”三个字时,跳出来的第一行竟是“王晓桦自杀”。笔者仔细搜索,发现河北省商务厅网站上有一条题为《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王晓桦一行来省商务厅进行工作督导》的新闻。1月21日,河北新闻网有一篇题为《王晓桦:靠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文章。至少说明,王晓桦在“春节”前仍在正常履职,“自杀”应为谣传。
笔者以为,无论是“每次出行都要带上十几辆车子,前有交警开道,后有公安护卫,侧有电视台摄像机跟随“的河南省卢氏县委书记杜保乾,还是后来居上成为“亿元书记”的大名县委书记边飞,危旧办公楼只是他们“秀廉政”的道具,主流媒体如果再以“正能量”来宣传危旧办公楼,就贻笑大方了。
二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易生腐败。判决书显示,边飞所犯罪行发生在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这期间边飞分别担任魏县、永年县、大名县的县委书记,具备了大权独揽的条件,尤其是自2009年12月开始官至副厅级(估计是上级市委常委)的永年县委书记、副厅级的大名县委书记,相应的永年县县长、大名县县长与他的权力就相差更远了,他们虽然都是同一个班子里的成员,可谁又敢去监督同时身为上级班子成员的“班长”边飞?而按照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名言,就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更为有效的监督机制,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任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