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习近平两会连谈反腐断了哪些念头?


 

本次两会的最热话题恐怕应该是“反腐”了。从政协的首次新闻发布会来看,吕新华的“任性”、“铁帽子王”,就引爆了人们对于“更大老虎”的关注。

 
随后的一些代表、委员,都纷纷对“反腐”表达意见,提出建议。比如王儒林在媒体开放日上,用了大篇幅直面山西反腐严峻态势。交通部长也回应了“一位副部长因大吃大喝被通报”。刘源、朱和平等一些军队将领也对一些腐败案件进行了表态与回应。还有政协主席报告20年来首次提到了“反腐”。可以说,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斗争,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氛围与共识。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习近平的两次讲话,也就是目前为止参加的两个代表团审议,一个是上海代表团,一个是江西代表团。
 
在这两个代表团的讲话中,有一个鲜明共同点,就是关于反腐的讲话。
 
一是上海团。据新华网3月5日电,习近平5日下午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到了两个反腐的内容。一方面是习近平肯定上海市委针对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的意见,要求上海稳妥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另一方面是回应官员收礼:韩国收5700元礼品即可入刑。身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代表,从反贪切入谈起“重拳反腐”。他的直言不讳,引来总书记的回应。陈旭呼吁学习韩国经验。他说,韩国也是人情社会,过去的法律只惩治权钱交易;但现行反贪污法作了修改,严格了反贪污犯罪的范围。连家属收受钱物、人情请托,只要达到一定标准,都可以认定。
 
听到这里,总书记表示赞同。他回应说,在韩国,100万韩币折合5700元人民币,就可以入刑了,包括收受的礼品都算。
 
二是江西团。习近平说,反腐不影响经济发展。3月6日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代表们谈到江西省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全线飘红。与此同时,狠抓反腐倡廉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习近平说:“可见,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
 
在这两次审议中,习近平主席都谈到了反腐问题,传递了一些强烈的新的信号,彻底断了一些官员们的种种念头。
 
一、断了“收礼不入刑”的念头。当下,仍然有一些官员认为,收受礼金礼品只是一种礼尚往来,不认为有多大问题。前段时间,刑法修正案(九)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以解决向官员进行情感投资的定罪问题。实践中,收受礼金只要超过礼尚往来的范围,大多是按照受贿犯罪处理。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说,收受礼金是个比较含混的概念,实际中超出礼尚往来范围的收受礼金,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直接超出礼尚往来的限度。打个比方,逢年过节时,煤老板跑到一个局长家里,送一个红包就是好几万。煤老板并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最多就是“领导这么关心我,节日里来看看领导,”而领导也没有为煤老板谋取任何利益。这种情形也被称为“感情投资”。
 
一种是领导办红白喜事时,一来就好几百号人,每个人送的礼金数在礼尚往来范围内,比如三五千元,但总共加起来就有几十万。
 
在实践中,第一种情形经常按受贿罪来处理;第二种情形则按违纪、不正之风来处理。因此,他认为无需在刑法中增设这个罪名,只需出台一个立法解释,明确收受礼金数额较大以受贿罪论处即可。
 
现在,习总书记对于韩国的做法表示赞同,也就是对于收受礼金礼品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禁止和打击,这也是要打掉一些官员的幻想,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还在继续收受礼金礼品,这也是当前反腐和反四风方面存在的顽症。
 
二、断了“小贪无事”的念头。近些年来,关于调整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问题,一直引发热议。1979年以来,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一次次提高:1979年《刑法》没有具体规定数额,司法解释规定1000元为立案标准;1988年规定构成贪污罪、贿赂罪的数额一般为2000元。1997年通过的《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
 
但在近些年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远超起刑点。基于此,不少法学界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官员呼吁调整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2013年成都律师还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将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由现行的5000元提高至3万元,理由是5000元在实践中早已形同虚设。
 
事实上,并不是5000元的起刑点低了,而是法律执行得软了。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即使是1元钱的起刑点,也是不应该贪污的,也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因此,总书记提到韩国的5700元入刑,说明了5000元起刑点并不是关键的问题,面对腐败,恰恰需要有“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断了“当官又发财”的念头。今年1月,习总书记在和200多名县委书记座谈时,提醒大家要心中有戒,“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
 
习近平强调,鱼我所好也,熊掌亦我所好也,确实都喜欢,你要选择想去致富,你就不要当官。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利关、美色关、金钱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在“当官又发财”的现象中,更多的贪官是利用亲属经商办企业来实现的。象苏荣当官,其家男女老少都腐败,家族式腐败登峰造极。
 
在现实中,仍然有一些官员认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虽然表面上没有,暗地里却是有的。面对质疑,他们会认为自个是合法的、合理的。
 
显然,上海的试点就是要趟出新规矩、新要求,必然从根本上、制度上来断了那些官员“既当官又发财”的念头。
 
四、断了“腐败经济”的念头。此前,《新华每日电讯》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将过度倚赖政务消费的繁荣称为“傍官经济”,实质上就是“腐败经济”。从去年到现在,随着“八项规定”和反腐成为常态,“傍官经济”遇冷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与此相伴生的,是甚嚣尘上的“反腐影响经济发展”论。
 
这种论调换一种通俗说法就是:反腐要适可而止,继续深入反腐将拖垮中国经济。显然这是极端错误的,在某种程度上恐怕也是“别有用心”。
 
财政部长楼继伟曾在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的记者会上,掷地有声地说“反腐败造成中国经济增长减慢是个伪命题”,中央和地方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警惕“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逻辑,这些都足以表明高层对反腐和经济发展有清醒认识。
 
无数事实证明,那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在政治上相对来说更清廉,腐败程度更低。中国社会要发展,经济要繁荣,归根结底有赖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反腐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之路。以反腐推进改革,以反腐促进发展,既是中央基于中国国情而做出的理性选择,也是顺应民意和时代大势的历史性选择。
 
十八大以来,一大批毒害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老虎”和“苍蝇”被打掉,但还远没有到鸣金收兵的时候。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和“四风”问题仍然是树倒根存。随着反腐向着深水区涉入的时候,各种各样的阻挠、反扑和对抗仍将继续,还会有一些人给反腐“唱反调”。因此,必须对此保持高度清醒和准确判断。
 
习总书记提出反腐不影响经济发展,实际上就是对“腐败经济”旗帜鲜明的反对,既断了一些官员迷恋权力的幻想,又断了社会上某些企业或某些人依靠“傍官经济”来发财,走的官商勾结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