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官方销毁有用的物件并非什么荣耀


       文/罗竖一
       
       据2015年2月3日《法制晚报》报道,2015年2月3日上午,北京昌平区集中销毁了1551辆黑摩的。记者了解到,这些车均没有牌照,在被交管部门查扣后,车主也都逾期未接受处理。随着执法人员一声令下,三辆挖掘机抡圆“臂膀”,将这些黑摩的压成了一张张铁皮。交管部门表示,凡是不合法的车辆,车主逾期不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将一概对车辆进行解体、销毁。
 
       显而易见,在有关交管部门看来,上述做法是一种荣耀,其是在履行职责。
 
       但是,常言说得好,“物尽其用”。然北京官方却对那么多的“黑摩的”进行一刀切地销毁,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其是非常典型的不让“物尽其用”。实际上,类似的销毁遍布中华大地。譬如,所谓的违章建筑被成功爆破,集中销毁公交地铁违禁品,等等。
 
       诚然,这种不让“物尽其用”,是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但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而且应当使之“物尽其用”。比如,官方可以将原本要销毁的所谓“黑摩的”进行变卖,其所得既可以上交国库,也可以直接捐给慈善机构或者需要救助的社会群体。甚至,还可以将原计划予以销毁的一些东西,分文不取地用于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三岁孩童可能都知道,任何物件一旦被销毁,就再也回不来了。人为销毁,其实也是一种浪费,同样是一种耻辱。
 
       众所周知,习近平早就明确指出,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为有关官方或部门,为何至今还不贯彻执行呢?
 
       事实上,历史上我们已经犯过太多人为销毁的错误了。譬如,几十年前,尤其是在十年浩劫期间,普遍处于“癫狂”或“别有用心”状态的无数国人,有意无意地破坏掉了好多文物古迹,也撕毁了太多的书籍,甚至从骨子里、血液中销毁掉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任何人,任何民族,任何官方,都不可能永远不犯错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容许一错再错,但如果一直错下去,那就是非常悲哀而异常危险的。这个道理,其实也是非常浅显的。
 
       概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官方销毁有用的物件并非什么荣耀。相反,还是一种耻辱。因此,建议中国一定层面的官方能早日清醒,而不要再动不动就使出“销毁”有用物件的利剑,其理当尽快最大限度地确保“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