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比较研究
瞿云华,谭靖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河北唐山063000)
关键词:会计准则,比较,差异,现金流量表
内容提要:分析对比了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有关《现金流量表》的部分相同和不同之处;论证了现金流量表的作用及编制基础;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坚持程序理性原则。
1.情况简介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我国企业采用编制现金流量表,对于开展跨国经营、境外筹资、增强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3月20日颁布,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后于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为加深理解,本文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条款作比较研究,全面透彻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财务状态况变动表》。1990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作了修订,并于1994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