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简淮公所著有多处记载与萧仪唱和的相关诗文,我们可以从这些诗文探究萧仪的真正死因:即到底是被永乐皇帝所怒杀,抑或是瘐死狱中呢?请看:

一、“美节妇为萧仪祖母赋”,是黄文简公听萧仪说了他是由祖母抚养长大的故事之后所赋。
二、另见《四库全书》1240-462;《黄淮文集》152页,附萧仪《中秋书怀次黄内翰韵》(《袜线集》)卷十一·十二。是永乐二十年壬寅中秋之作。
《中秋书怀次黄內翰韵》 (录自《袜线集》) 萧 仪
忆得昔年当此夕,华筵乐事总相宜。严亲远戍初归日,大母高堂尚健时。桂影入怀频送酒,墨香落笔正催诗。于今寂寞西风里,存沒关心更別离。
三、抄录《四库全书·省愆集上》1240-449页;另见拙编《黄淮文集》132页。
四、“辛丑春日书怀十首”,是黄文简淮公于永乐十九年辛丑(1421)所赋,萧仪和其十首题作“春日咏怀十首和黄内翰宗豫韵”,不会是辛丑当年,为壬寅年(1422)所和可能性大一些。
五、依淮公元倡诗音韵“定”次序的话,手抄萧仪所和十首当为:1、3、4、7、5、9、6、2、10、8、
六,“中秋追和亡友蘖庵去岁所赋诗韵”是黄文简淮公1423年中秋时所赋。即二、图之诗韵。
七、这“墓表”则是记述萧仪瘐死狱中的重要根据。原于《黄文简公介庵集卷之十一归田稿(四)》;敬乡楼本、初本均著录;拙编《黄淮文集》302页,详见八、九扫描图。
八、从《黄淮文集》302页扫描图
九、从《黄淮文集》303页扫描图
该“前户部主事萧德容墓表”是黄文简淮公于正统六年辛酉(1441)夏天时所撰。
萧仪长子萧超历时20馀天,自江西乐安跋涉1400里地,来到温州茶山南柳,拜谒黄文简公,请求为已经安葬十七年的父亲撰述墓表,黄文简公见二十七、八岁的萧超,想起与萧仪二、三年的在狱中生活,就如实著之。
墓表概括阐述了萧仪四十岁的一生。明确萧仪是(永乐二十一年)癸卯(1423)秋七月十九日瘐死狱中。并非“《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传中‘帝怒,杀主事萧仪’”情节。是萧仪“從子某殮遺骸舁(yu,抬)歸”。第二年“某月某日葬于(乐安县)‘山湾’”。而萧超来南柳时节,淮公次子中书舍人黄采(时年35岁)刚好获准回家探望父母也在寿徵庵,因此,黄文简公就着黄采为该墓表书并篆额。黄采得以赋《挽萧公德容》五言诗一首。之后均为萧超收入于《袜线集》中,有若干字不同,且文末有落款:
赐进士第荣禄大夫少保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国史总裁 永嘉黄淮拜撰。
另外,看到有《袜线集》是萧超进所编的讯息。实际上超是萧仪长子,进是次子。
永陵按:现在,我们从网上能读到的萧仪讯息,都是《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传中的:“帝怒,杀主事萧仪”七个字的拓展故事。未见有关萧仪与黄文简淮公在狱中唱和诗、萧德容墓表等的纪实文章。如果以“帝怒,杀主事萧仪”七字就认定萧仪是被杀的。那么,上述黄文简公与萧仪交往所传承至今的不少于1500馀字记载“将情何以堪”!“他们(黄文简淮公、萧仪、萧超、柯启晖、杨溥、黄采)的脸又将往哪儿搁呢?”。
张廷玉主编《明史》是乾隆四年(1739)才定稿的事儿。而黄文简淮公、萧仪、黄采、萧超等记载则是早其290~310年之前,包括“当事人”在内所著写纪实。读者自然会“明辨是非”!毋庸余赘言。
只是余不将上述相关的文档上传于网络让大家阅读,那就是余的不对了。可以理解的是:熟读萧仪《袜线集》;黄文简公《介庵集》、《省愆集》者,并将两者联系起来者,实在有限。也因传播有限之故耳。
萧仪,字德容,号蘖庵(1384~1423)乐安人。永乐十三年乙未(1415)登陈循科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曾任职吏部文选主事,奏牍偶失检详,左迁交趾,行次太平,蒙宥召还。擢户部主事,居职岁馀,以直言复被谴入狱,与黄淮同为狱友三年,唱和诗作十多首,见载《省愆集》中。于永乐二十一年癸卯(1423)七月十九日,因病卒于狱,年四十。由侄儿殓遗骸抬回乐安,1424年葬于乐安山湾。正统六年辛酉(1441)夏,萧超自乐安跋涉远来永嘉南柳寿徵庵,请求黄淮为其父亲撰墓表,由黄采书篆墓志铭,黄淮著于《归田稿》中。萧仪著有《袜线集》二十卷,《南行记咏》四卷,由萧超编成书卷。
感谢读者们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