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经济增长的驱动阶段与主体:民资驱动增长替代曾经的外资,效果是一样的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基础建设资金的不足,通过提供外资超国民待遇条件,逐步推进沿海沿边等主要商业\产业开放的区位以土地批租、土地入股等方式,逐步向海外资本开放,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改革开放推进期,我们曾经采取BOT、BOO、BOOT等方式,允许海外财团及实业资本投资进入我国的区位港口、岸线等准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等。当然,其中亦有一些世界银行、区域银行组织及发达国家进出口银行等的低息贷款投向道路、隧道,水利及防灾设施。这些外资的合作经营期限通常在三十年左右完成利润的回收后,将建设好的基础设施返归东道国。双方各取所需。
这种利用海外资金搞建设的方式在世界后发展历程的市场国家开放过程中,因建设资金的缺乏普遍存在。这也构成时下我国在某些具有自然区位优势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除了有纯粹的国有资本之外还有当时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外资资本的产权构成。
当前我国将这些曾经以超国民待遇提供给外资参与建设的领域允许民资进入,无疑是一大进步:一方面使历史曾由外资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为民资享有;另一方面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利益主体实现了适时的转换,以此盘活巨额的社会资本。
可以看出,在保增长与结构调整的先后顺序上,中央确定了保增长为首的同时,在发挥市场机制促国民经济增长的机遇期以后,再行获取提供经济结构性调整的空间与机遇。在时下经济结构面临转型,国民经济低迷期的巨大压力下,可以说是一个基于综合考虑的有魄力的方案。
但是,任何一个政策机制在涉及到诸多领域时,因为不同领域的本质特征的差异,系统性协同则为实施中必须考虑的内容,在不同内在机制的作用下往往形成不同的政策效果。
二、政策杠杆三个角度刺激国民经济逐步形成新一轮增长:经济结构以磨合方式弥合经济低迷
1、政策杠杆以保增长为首提供结构性调节的推进空间:三大领域关系归纳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垄断行业的民资准入,进入实施阶段,包括:“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下一步将推动油气勘查、公用事业、水利、机场等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
改革范围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投融资体制、二是自然垄断行业多元资本准入;三是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与运营多元资本准入。
从近四十年中后发展历程的市场国家的经验与案例来看,保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更显重要,这确涉及到固有产业沉淀成本,如何拯救出产业结构固有存量中很多问题积淀中的巨额挽救成本。这在这些后发展国家由于外向型发展的各阶段的战略转轨期,并不少见以强政府干预、政府主导方式或利用政策杠杆加以作用,包括:目标领域的投入、引导拟发展的产业的扶持、指导资金的区域流向等方面。但是,这一过程中如何适时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提升则需要通盘考量。
2、政策杠杆下国民经济将逐步形成新的增长驱动:三大领域对时下经济低迷的结构性弥合解析
(1)政策杠杆下的三大领域作用路径解析:要素迅速积聚领域与结构性调节领域差异
如上归纳的三大领域的本质特征,其对各类要素配置整合及产业集聚的效果如何,特别是其对国民经济实现增长的周期如何?我们从如下几方面做出分析:
第一,投融资体制改革体现为盘活社会存量资本。以社会规模庞大处于存量状态的多元化资本的利用为基础,这与我国初期利用外资来搞建设时期大为不同。它包括:投融资及各层次资本市场完善要求,它是决定引导进入后两个领域资金的重点投向的前提性条件。如果提供的资本市场空间完善丰富,那么。无疑这在盘活巨额社会存量资本,推动形成新一轮国民经济增长中获得了较广阔的空间与机遇。但是,这个口子是以直接投资注入还是以分散化的多元化社会资本的统筹为前提,则决定着结构性调节与国民经济增长空间的大小。
第二,战略主体之一的自然垄断行业。该领域则会体现为对于区域粗放型增长具有战略性驱动作用。由于交通运输及能源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资源型的采掘生产及经营业领域;都具有驱动经济大建设粗放型增长的特征。中国有句老话“要想富先修路”,这体现该领域对于经济快速增长的贡献形式。因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积聚资金、人才、劳动力、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中会发挥非常活跃的作用。而石油石化储气等设施建设及生产经营业,则作为任何国家的能源支柱产业,多项产业关联度高,产值高,对国民经济贡献度大。那么,这两点则决定了80个领域开放的政策机制及杠杆对于新一轮国民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战略主体之二的新兴产业基础设施。该领域则主要体现在对于集约型发展的特征。一方面体现为生态能源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与开发利用对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历来为政府垄断的信息电信等基础设施及运营领域开放,也决定了这个与信息经济密切相关,而能够发挥对产业结构集约型转轨的内在刺激及布局的形成。驱动信息科技的变革会使传统产业面临提升高附加值高基于,使固有产业的效率被激活。电信信息等领域我国即使在入世谈判中亦为较晚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外资也历来未曾享有过超国民待遇。目前向全民开放,无疑增加国民经济结构转型的份量。
(2)新一轮国民经济增长的启动周期评价:三大领域对经济低迷的结构性弥合效果
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整个政策杠杆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所覆盖的领域会以较快的速度吸纳资本、土地及劳动力等要素。特别是其启动时几时即率先发挥对于三大要素较大规模的积聚效应。而传统能源支柱行业在产业多项关联与传导下必然加剧产业的积聚,亦会推动资本、土地及劳动力的积聚效应。三者具备了粗放型增长的驱动的最基本条件。那么,新一轮的粗放型增长点的形成在时下低迷的国民经济经济环境下形成破局,或许是并无很大的悬疑。
当然,根据其放开的领域、步伐及规模会决定其会在一两年内发挥作用还是在三五年内发挥作用,则根据政策杠杆的调控规模与引导方式而定。当然,亦会受到资金注入方式的制约。虽然,我并不怀疑我国巨大的资金存量规模的投放可以满足这一需要,但是,如果各层资本市场不能健全,很难以建设证券或开发证券及其他权证等的资本分散化形式融注社会各类分散的存量资本,而只能面向时下资金占压较大的少量民资企业资本,则盘活的社会资本规模会受到很大限制。
3、需注意两类领域发挥作用时间序列的差异与筹谋:“中等收入陷阱”的防范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第一与第二领域对生产要素作用效果与时间是有差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及采掘生产领域的放开与信息领域基础设施及运营领域的放开,在发挥对国民经济及产业的影响力的作用上存在时间作用序列上的很大差异。表现为:两类领域对生产要素作用呈现前者迅捷与后者缓慢的时间差异特征。
基于空间经济分析的传导扩散效果看:第一类领域的商业主体在发挥资本、土地、劳动力的积聚及产业带动扩散效果较为迅捷,可以在较短时间实现对土地的开发、产业的积聚及对外波及传导效果,而第二类领域的商业主体则会在技术、人才与管理三个序列中渐次发挥作用,顺序越靠后,空间传导效果愈慢。特别是当其对我国固有的传统工业结构发挥整体改造以提升效率时,这个时间断层则会显得相对滞后。
在历史经验上,我们依托第一类领域驱动粗放型的增长点的形成,往往会在地方政府短期利益下以大建设方式推动形成,这类经验相当丰富。但是,问题往往是在这种短期视野下进而会忽视或放弃第二类领域的推进或者深化推进过程。由于其对国民经济效率与产业结构调整会发挥长期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效率的增长发挥较为缓慢的改造作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则需要国家制定较为系统的政策与战略方案。
事实上,在时下成长低迷的经济环境下,如果不能以系统化统筹化的方略推进第一类领域与第二类领域的协调发展与彼此兼顾的话,在经历粗放型大建设的增长后,结构性问题突出、外向带动乏力、国际分工优势渐失等的情况下,历史上很多国家在这个阶段走向了依赖资源及传统低效率产业的“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 ,它往往因国际分工收益与增长收益未能引至较高效率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来,经济增长达到一定阶段将从根本上丧失驱动优势,进而形成步入了发展中国家的“贫困恶性循环”(VICIOUS CIRCLE OF POVERY)。
三、资源区位放开注意防范局部土地房产再次盲目过热隐患:利用增长机遇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百姓对历来的行政导向明显具有较强的羊群效应,而市场机制的作用往往却需要时间,但是,这种博弈的理性预期对于企业主体或大型商业机构来说,并不会滞后于政府规划时所拟达到的预期。
所以,往往社会在等待明确的行政驱动利好,而中央扶持政策不明显提示下,很多地方政府或大企业已经抓住了这一预期的利好轨迹,并加以提前出手抢占先机。
当然,我说的这个先机并非中央政府报告中所已经明确的三个方面。对于很多地方政府与大型企业往往会率先抓住对其所固有的土地财政驱动现状所能够带来的利好。比如,如我们分析中,第一类领域,自然垄断的铁路、港口、道路等领域,以及能源资源采掘、生产经营等领域,对于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积聚发挥较快的效应,同时它对粗放型增长点以及传统产业集聚的形成发挥迅捷作用。这往往会成为这些商业主体依开发地点形成盲目“造城”的热潮。那么,如何规避这个问题呢?一方面利用政策提供的增长机遇,做出系统规划,依托原有房地产存量区域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同时根据结构性调整与统筹发展的系统原则,协调好第三类领域中的信息产业、生态产业等领域的发展,积极推进对产业结构的改造与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