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合理避税四招术(二)


中小企业合理避税四招术(二)

 

第二,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中有关于减免税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就是一条不漏的研究“吃透”这些减免税规定和所有的优惠政策,要用好、用足,有条件要“靠”上去,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靠”上去,不能有丝毫犹豫,不能有任何遗漏。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另外,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有一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卓越咨询公司是一家成立的管理咨询公司,共有员工10名,预计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公司按照正常情况应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总计在80—100万元左右。纳税筹划的结果是1分钱不用缴,而且还不违法。国家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管理咨询公司利用这一政策,安排2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1失业或下岗人员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另外,2004年的税务政策规定:新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公司的另外一种安排,1退役的男兵开车,招2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同样可以规避掉80万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