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不该拿唐慧比
今天(9月12日),《南都周刊》一篇题为《梦鸽: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我不是唐慧不闹访》的文章,再次将“李某某案”引入社会视野。而今日上午,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
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正式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再次开庭申请书》和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此外还对主审法官拒绝辩护人如厕和入庭、滥用审判权行为进行指控。
理解梦鸽作为一名母亲此时的心态,但声言“作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显然过于绝对,过于武断,也过于缺乏法律常识了。比如某人明明知道孩子在外面杀了人,是带着儿子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还是因害怕儿子坐牢,而冒着“窝藏罪”的风险协助儿子掩盖事实?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择手段“护子”的事情发生,我都开始同情梦鸽了。而要说“一心为儿”,今天还有一个让人感到特别心酸,凸现“制度性羞辱”的案例。今天一大早,微博认证为“网博会中国联合会副秘书长”的(@林裕坤)发微博称:一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治疗,家里钱花光,妈妈出走,为救儿子,父亲拿着菜刀和扳手去抢银行,被判刑三年半。。孩子哭了,父母哭了,爷爷哭了,记者哭了。。相信,你也哭了。。在中国,一次重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这是时代的悲哀。。红会呢?慈善机构呢?全民医疗呢?政府呢?怎么就没一条出路呢?
该条微博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多数网友的观点和林裕坤一致,但也有不少网友对这名父亲的抢劫行为进行了谴责。而笔者依据其仅“被判刑三年半”来判断,该名父亲虽“拿着菜刀和扳手去抢银行”,但应该没有伤人,更没有造成后果,因此认为这只是一起无奈的“表演”,如某老年患者故意在公共场所抢劫一样,只是为了能在牢里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该名父亲虽然为此坐牢,但因为此举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患儿因此有救了,这名父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就“李某某案”来说,如果果真如梦鸽所言,李某某没有“打人”,更没有“上”,而只是在现场睡着了,那么坚持为李某某辩护当是母亲的天职。但如果李某某确实如证人所言“轮了”、“打了”、“都上了”,法院最终也认定了这个为事实,那梦鸽作为公众人物,又如何向公众交代?
而该文中显示的采访内容,又明显暴露出梦鸽的失当之处。比如梦鸽称“如果将来能很好地培养,他们还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杨某某能为社会带来什么?那个团伙能为社会带来什么?”
这样的表述,明显是居高临下,故意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其子属于“上等人”,而杨女士则是“下等人”。该观点的言下之意,就是法律应该为“上等人”网开一面,以此一定会遭受非议。
此外,梦鸽将自己和唐慧类比,称“我不是唐慧不闹访”也是很不恰当的。首先,将唐慧的上访说成“闹访”,是极不恰当的,社会恐怕极少有人承认唐慧是“闹访”。其次,梦鸽作为红色明星、部队歌唱家,特别是李双江在文艺界的地位和在军队中的高级职位,李家无疑是处于社会强势地位;而唐慧作为一名普通市民,真正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因为社会同情弱势是美德,即使同样上访,梦鸽也不可能如唐慧一样得到社会的普遍支持。此外,唐慧的11岁女儿遭多人强奸,而梦鸽的儿子是涉嫌强奸别人家的女儿,岂可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