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驳襄阳市总工会不认真、不负责的答复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8月27日
因为8月17、18日在浙江金华为中国人民大学MBA研修班讲授《管理创新与精细管理工程》,8月16日本人从襄阳飞抵杭州,在襄阳机场看到凸显“洋妞”、“水多,够爽!”的广告牌,当晚就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布了《首都机场应督拆凸显“洋妞”、“水多,够爽!”的广告牌》一文,并将此文发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凸显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十年前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伪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伪证而进行的错审,此文的开头写道:
7月16日,本人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总工会,力揭十年前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伪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伪证而进行的错审。

8月18日,襄阳机场公司在天涯社区回帖:
尊敬的刘先明先生:
您好!
因为我们监管失职,以致机场出现内容不妥的广告画面,我们深感不安。我们已联系广告商,并责令其尽快更换广告画面。衷心感谢您对襄阳机场的关心、爱护。
欢迎您再次光临襄阳机场!
襄阳机场公司 2013年8月18日
8月19日,襄阳机场工作人员在微博上回复本人:
刘先生好,我是襄阳机场办公室,您说的广告牌问题,在知道的第一时间我们已经在做工作了。今早11点,已经拆除了,现将图片发给您,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我们以后会更加注意,也欢迎您继续督促我们工作。因为博客中国注册需要一段时间反馈,就冒昧的找到您腾讯微博把消息及时反馈给您。

8月21日,襄阳机场公司又回帖:
刘先明先生:
您好!
您关注的襄阳机场广告牌画面已于19日上午拆除,我们工作人员已在腾讯微博回复了您。欢迎您再来襄阳机场!
襄阳机场公司 2013年8月21日
8月22日,本人微博回复襄阳机场工作人员:
你们好! 襄阳机场的反应如此迅速,值得肯定。值得襄阳中级人民法院和襄阳市总工会的学习。
8月22日,本人在山西霍宝干河煤矿讲授《精细化管理》后,于8月23日从太原飞抵大连,在大连机场接到襄阳市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8月27日,在大连俯瞰、俯拍了中国航母“辽宁号”、在大连星海广场又展示了曾在天安门广场、“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大型图片展、井冈山、雁荡山等等多处展示过的毛体字“星火燎原送瘟神”后,收到襄阳市总工会通过中通速递寄来的《关于刘先明反映中国化学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曾在法庭上公然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要求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现对襄阳市总工会《关于刘先明反映中国化学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曾在法庭上公然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要求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三种说法予以驳斥:
一、襄阳市总工会说: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和取证。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驳斥:2013年7月10日,本人将发布在网上的《可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竟不会算旷工天数》一文也发给了襄阳市总工会。2013年7月18日,本人向国家信访局发去了《宜撤销中化六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称号》的投诉信,国家信访局7月19日受理了此投诉,投诉信的全文如下:
想“让工会事业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襄阳市总工会,主动推荐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荣获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称号。
2013年7月16日,刘先明到襄阳市总工会通报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在法庭上公然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的线索。
建议全国总工会责成襄阳市总工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按照“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条件,深入调查,以了解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是否曾在法庭上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等真实情况。
如果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在法庭上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等情况,是属实的,那么,建议全国总工会撤销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称号。
既然襄阳市总工会是认真细致的,那么请问襄阳市总工会:2002年8月7日——10月30日,有多少个工作日?依据哪国的历法和法律,2002年8月7日——10月30日期间的连续旷工能算成80多天?
既然襄阳市总工会是认真细致的,《关于刘先明反映中国化学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曾在法庭上公然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要求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为何不解答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法庭上谎称“连续旷工80多天”的问题?
既然襄阳市总工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和取证,那么请问: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襄城区人民法院、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都出具了有关文书,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哪一份?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一份文书,没有证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出具伪证了吗?
既然襄阳市总工会是认真细致的,那就请襄阳市总工会的人员再认真、细致地看一看《关于刘先明反映中国化学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曾在法庭上公然出伪证、至今拒不改正,要求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第一页的倒数第四行,是不是少了一个反引号?
二、襄阳市总工会说:襄阳市总工会在对中国化学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程序及文件要求办理的,并且征求当地工商、国税、地税、人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10个部门的签署意见。2013年4月15日《工人日报》第5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公示,上述推荐、申报、公示、核准等程序完全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无违规程序等情况。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驳斥:襄阳市总工会征求了当地工商、国税、地税、人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10个部门的签署意见,2013年4月15日《工人日报》第5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可能襄阳市总工会都没有收到异议。但是,没收到异议,并不代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就没有违法地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过伪证。比如:2011年4月19日曝光的三一“行贿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总经理”刘佑锟就涉入其中,而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却第一时间承认了百万公关费。再比如,2013年8月16日,本人一眼看到襄阳机场凸显“洋妞”、“水多,够爽!”的广告,就认为这个广告牌有问题,我敢断定:这个广告牌绝不是2013年8月15日发布的,襄阳市总工会,以及当地工商、国税、地税、人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定有多人从这个广告牌前路过,可是,唯独发现并指出这个广告有问题的,不是你们,而是本人。什么叫认真、细致?这才叫认真、细致!
还比如,2007年11月30日,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重庆宣布中央决定,任命薄熙来为重庆市市委书记,李源潮介绍薄熙来时说:“熙来同志政治成熟、党性原则强、大局观点强、有较强的理论,对改革发展的原则问题立场坚定。熙来同志领导经验丰富,从基层一步一步做起来。熙来同志思维开放、思路敏捷、开拓精神强、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可是,如今对薄熙来下的结论的又是什么呢?
另外,既然你们提到“人社”的签署意见,好!那就请你们睁开双眼,看一看襄阳“人社”在微博上公开回复本人的意见:
刘先明:7月6日,《可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竟不会算旷工天数》一文在多家网站发布,请在百度搜索、看真相。7月9日 13:59
刘先明:7月7日,本人在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化六建的违法行为,7月8日,国家信访局就有了回馈。国家信访局对于这一件投诉,有这么快的回馈,我认为,最大的好处就是:通过网上投诉,有的投诉能降低投诉者的投诉成本,投诉者可以不亲自到国家信访局投诉,也能起到投诉的效果。 7月9日14:00
襄阳人社:计算确实有问题! 7月9日 17:56
三、襄阳市总工会说:至于你以化六建10年前在法庭上出伪证为由,要求撤销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已超出襄阳市总工会界定的范畴,撤销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驳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第五条规定,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基本条件中,有“诚实守信”这一项。第十五条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奖状或奖牌。第十七条规定,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依照评选审批程序,由其原推荐单位逐级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或全国产业工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书面报告,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批准。
然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十年前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伪证,就是不“诚实守信”的;现在,在出伪证的事实面前,仍然拒不承认、拒不改正,不仅是不“诚实守信”的,也是“弄虚作假”的,撤销的理由怎么不成立?另外,推荐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是襄阳市总工会;撤销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也该由襄阳市总工会提出和上报,怎么超出了襄阳市总工会界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