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众”文化与互害社会


     我对“示众”这个词的最早认识,是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当时无论大街小巷,也无论白天黑夜,整个社会漫天都充斥着要把谁谁谁揪出来“示众”的口号。那时的国家管理者,为这个民族塑造了一个政治“利维坦”。我以为,高喊“揭批”、“示众”口号的人,大多都有羞辱失势者人格,彻底摧毁个人内在生命的小人快意。

    受“文革”政治生态环境影响,当时中国大多数人对己谨言慎行,深怕被别人抓住揭批示众。但对他人却时刻睁大着监视者的眼睛,深怕放过揭批立功的机会。这时的中国社会其实也就是一个亲人互叛,朋友反目的霍布斯政治丛林泥潭。诗人顾城曾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但这是20世纪80年代的后话,其实这话即使放到今天,或者也只是诗人的浪漫,这与当下彻底功利化的中国现实并无太大关联。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的“示众”文化曾经短暂消失,社会纵横也曾有过互信合作的黄金时刻。但21世纪来临前后,网络社交平台兴起,大众自媒体发育,“揭批”、“示众”再次成为大众矮化道统、娱乐权贵、妖魔化对手、发泄私愤、甚至莫名漫骂的危险社会形态。这时候的网络“揭批”、“示众”,尽管也有文化世俗思潮的推动,其表现形式或者也具有草根意志长期受到压制后引发反弹的良好意义,且网络“示众”终归很难成为主流,并得到社会正统待见。但“示众”文化的再次复兴,的确也重新推动了互害社会的发展。沉渣泛起,这也是茅以轼先生痛心:“中国大多数人仍有文革心态”的最好证明。

    现在相对于网络“揭批”、“示众”,其实更值得世人警醒的,是如今“示众”文化已开始向社会正式组织漫延。中央电视台对网络大V和嫌犯记者的示众,善意的理解,或许是出于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的良苦用心。但运用政府舆论工具以暴制暴,以恶制恶,本质上仍然是文革“示众”思维的延伸,提倡的同样是不为人耻的社会互害。

    如今更加危险的是,近期由央视启动的“示众”文化,已呈现出向下、向微观延伸的趋势。据说有单位管理者誓言,要将开会不到、迟到、早退者、对工作失误或过失者,通过面向社会的公共平台“示众”。这类手持权柄而又缺乏基本管理伦理的人,力图以羞辱被管理对象的心态来强化个人权威。先不说这其实是对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的过度消费,且羞辱情感工具化的滥用,必然也会带来消减传统耻感文化的结果。仅说如果这类管理者的思维和方式被管理对象复以施为,将他们的偶然言行过失“示众”于天下,则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就多半会陷入互害社会的陷阱,形成新的社会丛林格局。因此在我看来,这类管理者需要重构自己的人文素养,需要想想什么叫人的“动物精神”,什么叫“人类的合作进化”。或者在两者之间,你们会做出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