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簸于“暴力”与“被暴力”之间的城管?


   又见城建执法的囧谈视频,让我感到无语!

  鼓浪屿一女户主激辩四车城管和武警,毫无惧色。一群的城管最后哑口无言离开现场,众人热烈鼓掌,姑娘大义凛然,句句是理,堪比当代诸葛亮:“中国共产党才九十岁,我们家房子一百多年,需要产权证吗”

       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1MjgyODU2.html

   虽然无语,但我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奋笔疾书进行时评就是想理清一个道理。这些现象我亲眼见过无数,但是我不知道在我国有着一支执法队伍的存在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虽然不敢妄下结论,但是每每这种现象的出现都会让群众激愤、围观或者群殴。这样有悖于和谐存在的执法,愤然激起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为什么国家就没有一套好的办法。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国家设立城管执法的初衷为什么会得不到好的表示,同是一个天下为什么这支执法队伍和其他执法团队相比就相差这么大呢?看来,就应该从城管执法队伍的本身寻找答案了。

   从这段城管执法的视频表现的鼓浪屿一女户主激辩四车城管和武警,毫无惧色的现象我看至少有三个亮点:

  一是我家的房子100多年了,共产党才90年,那时有产权证吗?;二是中国是人权国家,你们09年搬走了我家的东西要不要归还,有没有人权?三是你们这么多人,4辆车,装备齐全,全副武装来对付一个老百姓,值得吗,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吗?钓鱼岛需要你们,你们为什么不去钓鱼岛?!

  当然,我在此不得提醒的是,看看视频上的城管执法人员的着装,我就是不明白他们的上衣第二粒扣子为什么就是不扣,再者为什么他们都两手叉腰呢,这种是执法的姿态吗?

  城管,这一本为缓解社会矛盾而生的事件,却在近几年被指为矛盾的制造者,在一片指责中声名狼藉。为此,各地纷纷推出“城管新政”,却依然陷入尴尬的境地:湖北启动“城管革命”,武汉城管执法时被打。石家庄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网络上出现“石家庄城管殴打卖水果老人”的视频。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报道称,武汉、石家庄城管新政的“百日之痒”,郑州“城管外包”三年梦碎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除了城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成为“权力垃圾桶”的窘境。

  武汉市实施‘治庸问责’行动,提升武汉市容环境就是优化城市投资环境。城管革命,革的是陋习的命,革的是脏乱差的命。革命,往往都是颠覆性的,城管革命的目的就是用一个新环境取代过去的旧环境。” 就在市长唐良智表示“城管革命不达目的绝不收兵”之后的第6天,7月18日,有媒体报道,武汉市江岸区发生“城管协管员被流动摊贩打伤的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是武汉市江岸区城管局台北中队入职1个月的协管员,事发当日下午例行检查时,与商贩发生追逐,并遭“六七人拳打脚踢”。

  据报道郑州市近1个月内发生4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新政背后隐含的“暴力执法”、“城管外包”等问题,使得郑州市不得不“改头换面”,打破实行了3年的“大城管”模式,设立市政市容监察局,行使原来郑州市行政执法局的大部分职权。这意味着在城管局内部,市政、执法两大业务重新分离。“城管外包”梦碎并未止住郑州市探寻城管改革的道路,而城管新政实施后面临的困难,也并非只在郑州一地出现。

  颠簸于“暴力”与“被暴力”之间的城管,网络民意与现实民意不一样,究竟孰是孰非?又是何种原因导致各地的城管新政被暴力阻碍?

  民众口口相传、媒体报道和网络论坛等渠道传播的有关城管执法的争议,多集中在这个部门的职员对小商贩的粗暴执法,乃至于暴力执法方面。此类个案发生,常常会引发舆论强烈反弹,民众、学者、媒体纷纷呼吁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管理监督,敦促其文明执法。各地官方对此通常低调应对,并不回应民间呼吁;反过来,当出现城管执法者遭遇小商贩等群体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关方面往往会高调谴责抗法者,给予涉事城管队员较高的物质补偿和精神奖励。

  这种反差当然会让人觉得奇怪。城管粗暴执法行为,不断给所在城市官方找麻烦,按理说,接二连三的事情出了,官方应当比民众更着急搞掂处理好对城管的执法监督,但缺位的,自始至终仍在缺位。

  “社会秩序是建立在大家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的,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矩,而一直由少部分人来管理,永远都是有冲突的。”

  为何城管新政未能有效阻止暴力执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田思源认为,除了城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成为“权力垃圾桶”的窘境。

  一级一地政府所属的各执法部门,在被分别赋予一定的职能职责、掌握具体的执法权限时,通常会有较为严密的内部管理与监督程序;各部门之间也能形成一定的执法监督;同一部门系统中,上级对下级也能部分发挥审查制约——但是,当职能和权力被集中到城管部门时,上述“体制内”的监督、审查制约全都荡然无存。城管部门既不受本级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的监督,下级城管单位也不受上级单位的审查制约。

  上段所述问题的存在,才有了城管部门粗暴执法和腐败高发等现象。随即带出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现象得不到控制,并且在得不到控制情况下,各地官方仍孜孜不倦地推动城管部门的扩权呢?

  当各种职能、权力分散到多个执法部门时,一方面,许多部门的主管官员和部门所属公职人员的履职效能低下,另一方面,如前述,许多部门自上而下都建立了一套审查制约程序。当城市主政者先前通过一系列的软环境建设、暗访督查、执行力建设等工作,都无法按照自己的愿望塑造一种所谓很强的行政执行力后,就将重担赋予了城管。由此,城管招致的骂名越来越多、舆论争议越来越大,但却能给领导们创造实际政绩,因而在领导心目中是最值得信赖的一个部门;这进一步驱动更多的职能职责、执法权限向城管部门集中……这个过程中,没有人去考虑如何监督约束,自然就制造了越来越多的腐败窝案。

  执法内容与能力的矛盾引发了社会上关于城管权力应该扩大还是缩小的讨论。“扩大的话,城管本身就产生了很多问题,再扩大就没有监督了。缩小的话,又回到以前的路子上,很多部门来执法也不现实。”田思源认为,现在需要给城管很好地执法、履行职务的权力,不能因为怕滥用权力而不赋予权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