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在由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和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举行的主题为“老龄化时代的新思维:挑战、机遇与战略”的社会政策国际论坛上,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表示,在养老问题上,既要强调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又要警惕政府责任泛化,警惕社会和老年人对政府期待过高,防止出现福利冲动、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问题。政府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8月25日《新京报》报道)。
粗略看来,“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之论没有什么不恰当。在农业社会,养老最早只是家庭的事情。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社会的发展,家庭的抚养功能逐渐弱化,养老开始更多地由家庭、市场、社会和政府共同承担。在养老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政府只是养老保障提供的主体之一。从这一意义上讲,“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无疑正确。
问题在于,在养老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下,对各主体承担养老责任的多少和大小,存在不同的看法和做法。有的主张以家庭和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如相当部分私有制市场经济国家就是这样做的。有的主张以政府为主,家庭和市场为辅。如北欧福利国家,政府承担了更多更大的养老责任。在中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也至少存在着上述两种主张。“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之论者可以强调以家庭和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现实的情况也是如此。但也应该允许有别的主张,包括主张政府承担更多更大的养老责任存在。把别的主张看作是对老年人的一种误导,至少不是一种包容的态度,也不利于共识的形成。
问题还在于,在中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与财政收入增加迅猛的前提下,在民众的社保负担过重,而政府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不足(有论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社保缴费率为全球最高,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中国各级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在10%左右,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这一比重达到了30%多,在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这一比重则超过了40%。)的现实下,希望并要求政府承担更多更大的养老责任十分合理。相反,“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之说就有为政府开脱责任之嫌。
综上,我的看法是,为应对中国老龄化加剧的形势,需要认真研究并科学规划设计家庭、市场、社会和政府在养老体制中的角色和作用,需要平衡好家庭、市场、社会和政府各自在养老方面承担的责任。政府在养老体制中的角色和作用恐怕同样是有限有为的,没有谁会把责任全部推给政府,因为这既不现实,也无可能。
养老究竟该谁唱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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