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邮政融入运输业的管理体制进行横向综合改革
● 陈 宏
2012年,是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国邮政体制改革亦将步入崭新的阶段,面向未来,促进交通运输和邮政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和企业运行机制,将是重中之重。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我国将设地市级邮政监管机构。建议将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及省级以下的“中邮集团”所辖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中央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管理为主,对邮政融入运输业的管理体制进行横向综合改革,并以此适应“省管县”体制改革,建立地方政府主导、横向管理的体制,健全和完善邮政行业发展政策,推动传统邮政业向现代邮政业转型,推进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惠民与强业的有机统一。
要继续推进政商分离、政监分开、政资分开,从有利于邮政规制者的政府职能和邮政经营者的企业职能出发,将邮政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义务,转移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邮政普遍服务是政府职能,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划归国家邮政局及其省地市各级管理局直接管辖,邮政集团公司不再使用“中国邮政”或“邮政局”等名称,对外一律使用“中邮集团”称呼,实现彻底的政企职责分开,使“中邮集团”成为真正的企业。邮政普遍服务标识不能被“中邮集团”开展竞争性业务借用。
应继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分帐核算,从事竞争性业务的邮政企业要彻底实现政商脱钩,并与其他非邮政企业公平竞争,在交通运输、海关监管、税收安排等方面应与非邮政企业一样对待,不再享有特权。加快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亏损评价体系,摸清邮政普遍服务成本,对其普遍服务业务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并将财政补贴预算与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有效挂钩,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
要督促邮政企业尽快把普遍服务业务与其他各业务之间的界面划分清楚,并对其普遍服务业务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进行有效监督;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保障普遍服务能力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促使邮政企业降低普遍服务成本。邮票有“国家名片”之称,作为企业不宜自办邮票发行管理机构和集邮公司,应培育健康有序的集邮市场,收回其邮票发行及印制权。
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破解既得利益集团,要积极争取通过建立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并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邮政立法和改革应借鉴国外的做法,垄断就意味着倒退早已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公式。在制定与邮政行业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有相关的公众听证制度。加快转型步伐,对已开放的领域禁止倒退,并全面开放邮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