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怎么算出来的


  GDP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最终成果。GDP有三种核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也叫三等价原则,三种核算方法得出的结果在理论是相等的,本文将在后文中反复提到。

  生产法也叫增加值法,是总产值减去中间品,它的统计口径是生产性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进了20元的面包,最后他卖了30元,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下,它所创造的GDP就是10元。

  收入法和生产法的统计口径一样,是以生产性的企业为主体,在本例中,也等于10元,它可能包括工人的工资及企业家的利润。

  还有一个支出法,它是计算社会生产的最终成果,不再进入生产环节。如果一个人在宾馆里住宿后,拿发票报销了,则它不属于社会最终消费,这也将在后文中详细进行说明。

  在不同的核算方法下,GDP的计量方式是不一样的,它分为创造和使用,对于企业来说,10元是他创造的GDP。而这个面包如果被谁消费了,它在GDP的总量则体现为30元。

  现在的GDP核算方法存在很多理论的缺陷,包括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包括三种核算方法的适用范围等,这也是写作本文想主要解决的问题,也希望和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