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生”那“生”,受羞辱的是《义务教育法》


这“生”那“生”,受羞辱的是《义务教育法》

 

昨天新京报报道说:“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称,北京小升初入学渠道里,符合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的电脑派位方式呈现萎缩趋势,目前北京择校竞争最激烈的3个区是东城区、西城区和海淀区,其电脑派位方式入学的学生比例分别约为44%33%40%,均不足半数。”

报告分析说,北京“小升初”入学渠道包括“占坑班”“推优生”“特长生”“共建生”“条子生”“电脑派位生”等多种方式,但符合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的电脑派位方式呈现萎缩趋势。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数字仅仅是北京的三个区的情况,全国究竟怎样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义务教育免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几乎就成了一句空话。这是让《义务教育法》蒙羞。

20072008年全国人大两次组织《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20081225日路甬祥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她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两年来,各级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有了新举措和新进展,义务教育已进入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新阶段:一是城乡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依法实现了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二是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四是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但是,在实施义务教育法方面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中小学校舍和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困难和问题。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推动农村学校从维持基本运转向提高教育质量转变;不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安全建设。

那么,三年之后的《义务教育法》执行的如何?原来的薄弱环节在农村,而今农村又怎样?教育部多次声称要着手解决“择校”问题,而为啥“择校”问题越演越烈?

前几天我说:“中国教育实现公平就一定要斩断所有的利益链,不粉碎这种利益链,教育不脱离利益的驱使,教育资源永远不会均衡,中国教育永远实现不了公平。”

我还说:“改变教育理念,改变就业观念,实现教育公平,实现就业公平是整个社会都必须遵循的大问题,而不只是农村的孩子要转变——说出这另一半需要勇气,因为要从特权退出、要把利益链粉碎,这种变革是今后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今天的社会精英阶层能不能自觉让出特权利益?因此这个话题也并不轻松。”

涉及到利益,中国许多法律都很无奈,《劳动法》如此,《劳动合同法》也是如此,最近有报道说《工资条例》难产,为什么会难产?有评论说:,《工资条例》的本质问题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减税是国富让于民富,涉及垄断企业的改革,则是更直接地对垄断利益的消解。所有这些,没有决心则无从做起。同样,如果没有这些基础,即使是不乏锐气的京版《工资条例》,也将流于一纸空文。

为了利益之争《义务教育法》也快成了一纸空文,让《义务教育法》蒙羞的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如果政府的利益,如果少数人的利益大于法律,任何法律都会像《义务教育法》一样蒙羞。

有网友说:尔今,唯钱,用权,仗势!所有涉及民生的法律遭尴尬都是一个原因,这是今天社会转型中的一个显著的特征。

《义务教育法》第七章是“法律责任”,那么让《义务教育法》蒙羞,谁应该受到法律问责?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