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当庭落泪。
经过漫长的审理,科龙收购案进入法庭辩论阶段。12月20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结案陈词。公诉人花了约半小时宣读公诉意见,重申虚报注资、虚增利润、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四个罪名成立。随后,顾雏军发表辩护词,在说到自己回国时尚是一名亿万富翁,但现在却落到如此结局时,这个曾经因为在科龙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而被誉为国企拯救者,甚至一度当选央视年度经济人物的海归精英,当庭落泪了。
2002年3月,顾雏军以专利作价虚报注资,骗取了顺德格林柯尔的营业执照,进而以顺德格林柯尔的名义收购科龙电器法人股,并最终入主国有企业科龙电器。此后,顾雏军以科龙、格林柯尔为两翼大举扩张:每进军一地,必在当地同时设立一家科龙公司和一家格林柯尔公司;然而,投资和债务往往由科龙公司承担,收益则一律输向格林柯尔。随后,顾雏军又通过虚增利润,使科龙电器连续两年“扭亏为盈”。
这个长袖善舞的资本玩家,最终没能逃出“金融监管”郎咸平的法眼:2005年7月8日,科龙三位独立董事提出辞呈;7月11日,小股东严义明发起“倒顾运动”;7月29日晚,刚下飞机的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闪电被拘。四年顾氏帝国梦,顷刻间化为乌有。
如果是一个局外人,深谙资本运做之道的顾雏军应该能够预料到今天的结局;不幸的是,他偏偏是一个作局者,并以作茧自缚而告终。
顾雏军发家于海外,格林柯尔即是注册于英属开曼群岛的海外公司,也就是所谓的离岸公司。其资本运作方式大抵如下:以香港资本市场为融资终端,以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为资本运作平台,以退出中的国有企业为并购对象,再利用离岸公司的信息不明特性,以及中国市场监管的缺失和地方政府官员的短视“大做文章”。
科龙并购案在中国资本市场显然并非个案。在海外注册、然后在海外上市、接着回到中国内地兴办或收购企业,已经成为某些“资本玩家”进行资本运作的常见路径。离岸公司的最大特点是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且财务操纵成本很低,“吹牛不上税”。借助于这一“优点”,这些离岸公司往往作为资本运作之“壳”,成为资本玩家们用来“圈钱”的工具。
在赴香港和其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中,这类海外注册公司占大多数。2001年以来,包括格林柯尔在内的一些内地民营企业相继遭受财务造假质疑,而遭到质疑的民营企业几乎全部是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当然,内地企业“国退民进”的大趋势,以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为离岸公司的内地“圈钱”提供了可趁之机;而地方政府在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奉行的短期目标,也与借势“圈钱”的资本整合者不谋而合。
顾雏军的结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锒铛入狱的唐万新、赵新先等人。同顾雏军一样,他们也经常被称做“整合者”。
整合必然通过资本运作不断并购企业来实现。美国20世纪初的产业整合就主要是由银行家摩根应用金融手段强力完成的,所以那个时代在产业史上又被称做“摩根时代”。因此,那些站在风口浪尖上的中国整合者们有个洋名,叫“中国摩根”。但是,“中国摩根”并不是实力雄厚的金融家,因此,只能变相地运作和整合别人的资本,最后,行业没有整合好,整合者自己先一个个倒下了。赵新先如此,唐万新如此,顾雏军亦如此。
十年前,有三位标志性的企业家相继入狱: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即便企业是你白手创建的,也只能等国家论功行赏,而不能直接去拿——这是储时健的教训;作为乡镇企业家,不管国家给你多少荣誉,也不能“轻国法而小官员”,把企业搞成自己家的“土圩子”——这是禹作敏的教训;作为民营企业家,总想着倚重国家而自己不苦练内功,最后山芋到手了也会烫手——这是牟其中的教训。
那么,以顾雏军为代表的资本整合者倒在了哪里?说到底,是倒在“变相掏空国有企业”这块石头上。
顾雏军倒下了,科龙电器不会再有让人质疑与猜测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