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因酒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已不下百起,而且酒驾现象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简直已不把交通法放在眼里,酒驾开车撞人事故频发。信息源于兼职吧www.jianzhi8.com。
近日某知名音乐人因醉酒驾驶,造成车祸被刑拘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判定刑拘6个月,说到底全是酒驾惹的祸。每个人都承载着自己的社会责任,安全驾驶不仅关乎到个人生命安全,还有他人的生命安全。
这些“有钱人”“有权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视人命为草芥,实属可恶可恨。想当然的,如果犯案的只是如我等普通人,无权也无钱,应该早就已经定罪,也不会有律师为我们辩护属“激动犯罪”。
我的父母是普通人,我长大了也只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中的小小一员,每月拿着微薄的固定工资,空闲时做做兼职赚点零花钱。这种交通事情的频发,致使以后就算是走在路上都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不然,真不知道会不会被突然斜刺里冲出的一辆车给撞到,运气好撞不死的话,还要担心会不会被那个司机“激动犯罪”捅上七八刀给捅死……
直至今年的5月18日,最高院才针对社会热议的醉驾案件审判做出回应。最高院表示,已通知各省高院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第一、二起案件上报,最高院将在审查后发布醉驾指导性案例作为审判醉驾的参照。最高院还表示,由于此前对此类行为仅是作为违法行为处理,并未纳入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法院缺乏对这类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对于法律适用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和量刑处罚标准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没有与5月1日前后已颁布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出台
但法律出台也需要人为的严格执行,否则,那就是一纸空谈,纸上谈兵。年前的“我爸是李刚”事件不仅频频在网上被热议,而且也屡屡见诸报端。其冷漠猖狂让人愤怒谴责,但其判决结果又让人瞠目结舌。无数的人摇旗呐喊:这不公平!诚然,如此视生命如草芥,严重侵害公民的生命权利,惩罚却又如此轻微,有违天理,更有违道义。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是因为行政对司法的干预。
众所周知,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宪政原则,也是基本的司法审判原则。司法与行政当如两条平行线各自发挥应有职能,而不宜出现交点。而事实的情况是交点却反常地存在:行政总是频繁地干预司法,妨碍司法的独立性。
希望随着相关法的出台,国家对此事件加大打击的力度,开车者对于酒驾持更为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