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再次回潮,倒逼新一轮房改艰难重启


  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重新唤起。在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一些部委、央企甚至于高校,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一位曾在国家发改委任职的学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务员中,科级以下的年轻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

  不给公务员分房就不利民族发展?这是什么道理?公务员是重要,但民族的发展不仅仅是靠公务员的,是靠制造财富的劳动人民。部分公务员住房困难,那普通百姓住房就不困难吗?不知你们怎么解决?公务员不奢侈、不奢靡,但工作稳定,每月3000多再加其它假期,但是否想过普通百姓每月也就1000元左右,而且有时还拿不到工钱,民众更苦啊!

  通过骗取保障性住房,享受超规格的福利,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其实,有些部门的“福利分房”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有的能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搞到地,然后单位自建房,以极其低的价格“卖”给员工,其实就是分房;有的能搞到钱,团购商品房然后分给员工;还有的则更过分,将本属于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分给员工,或占用经适房的土地给官员盖豪宅,媒体曝光过不少了——中国的住房改革要走的路还很多!

  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在《福利房成保障房市场附骨之蛆》一文中指出,单位福利房打着为国家分忧的旗帜招摇过市,事实上以权势侵吞了土地、财政等公共利益,已经成为保障房市场的附骨之蛆。单位集资建房与公务员经适房是对财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败坏。他们所获得的低价地,来自于土地市场他人的高价地租;他们团购的低价房,来自于同一楼盘其他消费者的高价房;他们以保障房名义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对其他纳税人的直接剥夺。福利分房从1998年就已禁止,可见在市场化之初,政策制定者就看到了福利分房对市场的侵蚀。但每次禁令都被化骨绵掌轻松化解,因为体制内的人最了解制度漏洞。

  有人评论说,房贷仅向公务员开放是在损害社会公平,是对普通民众的歧视,如今让福利房回潮更是对普通民众的歧视。然而,竟有人认为公务员应“特殊”。再来看看他们“重启福利房”的理由:科级以下的年轻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这说的也是现实,可是,这种现实难道不是普遍的现实,不是每一个刚毕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所面临的问题吗?每一次官员福利分房的丑闻曝光时,我们都会听到类似狡辩:公务员也是穷人,也是低收入群体,他们也应纳入社会保障中。可是,高房价是每个人承受的压力和面对的问题,保障应该是普惠性的,为什么每一次这样的福利保障,都首先落到了公务员头上,而其他群体只能无限期地往后排?年轻公务员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会觉得没有希望,难道其他年轻人,做媒体的,做财务的,做企业的,还有无业的,他们就能承受得起这种压力,就会觉得前途光明?如果不能公平对待天下的年轻人,这就是不公平的政策。一个制度设计,公平是底线。在老百姓没有福利房的情况下,公务员就没有享受福利房的权利。特别是在没有宣布废除房改政策的现实法律环境下,绝不能让歧视普通民众的福利房回潮。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楼市还不到20年,计划经济形成的单位福利分房制度尾大难除,导致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无论在制度还是立法上都比较滞后,存在保障主体界定模糊、收入线划分不合理、建设资金及房源缺乏、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如任志强所说,“让全部的商品房消费者,只能在全部住宅建设用地的28%之中竞争”。时下,一些单位和部门打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旗号,征地要钱,为本单位职工和领导干部建设高标准住宅而屡屡得逞,其实就是钻了这些政策空子。保障房很大一部分成为寻租禁脔,保障与市场如何区分?新一轮房改如火如荼,建立根本的保障与商业制度,从法律上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也是防止资本和权势浑水摸鱼的重要前提。

  房价高企,许多人买不起房供不起房,深陷土地财政利益中的地方不愿看到房价降,不愿建保障房。一些部门推诿卸责毫无动力,找各种理由举各种困难,又是资金问题又是土地问题。可如果是为本部门建福利房,占用经适房的土地为公务员们自己建房,就什么困难都没有了,一路绿灯。正本方能清源,让权利阶层体会民生之痛才能制定出公平的保障机制。不解决垄断国企集资建房,不解决公务员福利分房,就意味着中国没有统一定价的土地市场,没有统一定价的商品房市场,没有公平分配的保障房市场。

  有利就争,无利就推,“部门利益化”的这种强烈的倾向,在保障房和福利房的差别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中央政府大力提倡建设保障房的今天,公众还没看到保障房的影子,低收入者还没有感受到保障房的温暖,这一福利有可能被一些特权群体先享受了,低收入者的保障房有可能变成公务员的福利房,“保障房建设”可能成为一些部门“重启福利房”的机会。进而,中国的公共财政体制也无法建立,财政收入居高不下无法得到根治。公务员买不起房,可以进入社会保障体制,绝不能以另类房的方式分割市场。

  从本质上来看,住房问题的实质是在市场化条件下住房资源公平、合理分配的问题,是效率和公平如何兼顾的问题。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曾指出,由于市场主体存在逐利的天然属性,难以在释放效率的基础上做到公平。近年来住房调控政策没有能达到“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预期目标,房地产市场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市场秩序仍然有许多问题。孙中山先生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普通人也要改善住房,但那要靠改革开放,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率。目前,住房问题上出现的一些不和谐、不合理的现象,需要“有形之手”去干预、去调控,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健康发展。正是在众多因素的作用下,必须通过深化房改来改变中国现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