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公益律师群兜兜,发现大家都在谈北海的四个律师,因辩护被捕。
不由得感叹,律师的职业危险性太高了。在国外大家对律师的尊敬在国内本来就很少,外加动辄律师光荣的进监狱,老百姓不知道的还以为律师都是坏人。谁还敢请律师,律师谁敢去辩护?
律师作为老百姓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明显丧失了意义。
陈有西律师经常说,公民的人权才是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每个律师都要精通刑法。因为一个人的自由没有了,就根本不存在其它权利。
律师没有了自由辩护的权利,公民做证人也会被捕,北海的案例比李庄案更让人惊愕。
公益律师群里,律师讨论的很热烈。但这种讨论,最终该传达到谁哪里?谁能改变这些现状,每个律师都是无奈的感叹了一下。
幸好于宁会长及时的通告了相关的律协,律师才觉得有了一些希望。
但这些何其苍白,刑法306条不去掉,律师头上的断头刀永远会在。但刑法的修订,不是几个律师能说了算的。
做为金融刑事方面的律师,因为接触的东西范围比较简单,一般都是书证,但想到刑法306条,也觉得甚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