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回归公益说易行难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6月20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人民网6月20日)

      这些年来,国内的一些收费公路越来越背离公益属性,甚至沦为地方政府的“合法印钞机”,公众对此虽多有怨言,却也在坚固的利益壁垒面前,徒唤奈何。这一回,国家五部门下决心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清理不合理的道路收费,正当其时,值得期待。不过,既然收费公路所纠缠的各方利益过多、过深,则此番清理整顿想必不会那么轻松,一纸禁令下去,不合理收费就烟消云散。对此,相关各方应该有充分的准备,不要过于乐观,以为可以一蹴而就。

      首先,清理不合理道路收费难就难在暴利的诱惑。这一点看似简单,实则恰恰是症结所在。那么,发生在道路、抑或物流上的暴利具体情形如何?有两组数据或可略见一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2009年,《证券日报》评比过年度三大暴利行业,路桥收费业居然超过金融保险、房地产而荣登榜首。论者可能看到了道路收费暴利的“极不合理”,但是,“极不合理”的背后,却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盘根错节的利益联结。按照“经济人假设”,相关各方当然希望以尽可能少的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收获,并为此可不择手段。具体表现在道路收费上就是,一是紧紧抱住这块儿利益蛋糕,不被割去;再就是以此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

      暴利之下,公众所看到的现实情形就是,一方面,民众苦于道路收费之高、之滥,并屡屡通过媒体表达取缔的愿望,每年的全国两会也往往对此多有质疑;而另一方面,在几乎每一次舆论危机中,有关各方都能安然度过,并继续着源源不断的收费事业。只是在个别情形之下,做一点微不足道的让步,首都机场高速两年前就双向收费改了单向,却还恋恋不舍,不愿广而告之,但凡不知情由的司机按双向缴费,一样顺水推舟照收不误。可见利益革除之艰难。

      其次,清理不合理道路收费还难在对“不合理”的认定上。何种情况为“合理”?何种情况为“不合理”?在具体的甄别中绝非易事。以公路收费“超期”与否来讲,很多地方的收费公路明明已经“服役”期满,然而,政府以“还贷”为借口,一纸通知就延长了几十年的收费期限。更有地方政府为了无限期收费下去,甚至将收费公路出让给企业,变为“经营性公路”,以此来抗拒公路公益属性的回归,延续收费。可以想见,在今后的清理行动中,有关部门将面临着十分艰难的性质认定困局。

      几乎所有的“不合理”道路收费,都持有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或文件作为“尚方宝剑”,因此,接下来的工作,很大一部分将是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事实上,这也是以往屡次清理,又每每流于形式的根源所在。在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主导下,许多一开始疾言厉色的清理整顿不得不折中处理,甚至干脆“自查自纠”,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近日媒体高度关注的南京机场高速收取天价过路费的事情,何以能够一收14年?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刘显根道出个中秘密:“我们是下级执行部门,所收费用全部上缴上级财政。”

      只是,作为一次波及甚广的收费清理行动,哪怕再艰难也应该坚持做下去。因为,在部门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垄断企业利益之外,尚有广大民众的利益,更有一个超越其上的全民的公共利益。公路归根到底是公共资源,应该恢复其公益的属性,不能听任有关各方肆意阻截、肢解乃至蚕食本应该属于公众的公路。此外,收费公路的问题已经成了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痼疾,到了一个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如果依然像以往那样只是做做样子,而缺乏实质性的行动,则整个社会必将为此支付高昂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