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六千万,请问取消择校费究竟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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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少鑫

 

  有些问题,愈是追问,就愈逼近真相,也愈发让人觉得沮丧。在取消择校费问题上,我们必须提醒舆论仍处于这么一种几是宿命式的困境:2010111日,教育部表示“要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法制日报》主办的《法制与新闻》杂志作了“择校费何去何从”封面文章,其中有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描述:

  “字序横着写,是示意校长此事要办,若为竖体书写,则暗示可以不办。如果是‘务必要办’,主任会亲自来校登门授意。”家长张洋为《法制与新闻》记者指点迷津。

  不难想象,即便取消了择校费,“字条”以及背后的权力,该如何取消?毫无疑问,在权力通吃的格局没有得到有效改观、优质学位依然是稀缺资源情况,当单纯靠交择校费的路被堵住之后,民众为了得到更优质的学位,只能寻求更高权力庇护,这势必会加重他们获得优质学位的成本。

  简而言之,到那时获得一张“字条”的成本,可能远不止原来缴纳一笔择校费那么简单,它甚至有可能翻倍。而一直缴纳不起高昂择校费的民众,他们自然是没有机会获得“字条”。

  因此,基于对权力依然掌握着教育资源分配决定权 现状的理解,我们并不认为,是否取消择校费对权力而言,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当然,权力通吃格局绝对不可以成为舆论犬儒、默认这种行为长期存在的理由。

  而且,就广州近日公共舆论对择校费的追问结果来看,我们是可以由此获得些许信心的。从记者追问教育局长,尽管一问三不知,至少倒逼出财政局 终于公布了多年以来本应公布而没有公布的择校费、捐资择校费的具体数目。财政局称,2010年广州市属中小学捐资助学收入3818万元,择校费收入2708万元。

  舆论由此再次追问这些收入的具体去向,以及各区具体的数目是否也应顺应民意和潮流,一并公布。

  面对舆论步步为营,有关部门显示出来的措手不及令人慨叹。比如,在财政局的解释中,市属学校的捐资助学、择校费等是纳入了年度部门预算 编制的,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汇总,最后也是由市教育局执行的。可惜,作为教育局主管领导还是对公众说了他不知道。

  并且,有论者已经注意到,广州市政府早在20095月就承诺三年内对“何时取消择校费问题”有交代;而2009824日媒体的报道显示:华局长透露,广州已经研究出整套方案,争取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择校问题。难道这个整套方案,竟然连择校费是多少都没有涉及?

  当然,事态进展至此,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华局长知不知道择校费究竟多少,已经一点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所有那些来自政府的承诺,何时能够兑现?

  这并非是舆论对政府部门的苛求。单单从财政局透露出来的广州市属中小学一年的捐资助学、择校费收入的数额来看,加起来不过区区六千多万元。

  这个数字对于广州市政府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个数字只相当于广州9所机关幼儿园每年的财政补贴

  财政局也声称,择校费、捐资助学收入,只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用于教职员工工资福利。那么,对广州市财政来说,难道没有能力多拿出6000万元来改善办学条件?我们这个城市,可以动辄以上亿的工程来把它装饰成光亮夺目的不夜城,区区六千万就能做成一件对民生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为何就不愿意去做?这样的城市治理思维,究竟是怎样的虚妄?

  并且,只要市级学校取消了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相信那些省属、区属的学校一定会积极响应,那么类似广州市八旗二马路小学原校长张斌 、东风东路小学 原校长刘燕文 等“好校长成为阶下囚”的悲剧将会大大得到减少,甚至不知道可以挽救多少徘徊在“阶下囚”边缘的人,一举多得,何劳 而不为呢?

(文章转自5月9日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