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5月1日开始,一二手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
然而,从媒体调查的情况来看,反应的情况是各地执行不力,不少售楼处还我素我素、麻木不仁。
譬如,一位售楼小姐以价格未定为由拒绝公示:“我们现在需要你交诚意金,你买一套房子需要交十万块的诚意金。我们现在价格还没有出来。”
哈哈,我觉得,这不是置业顾问的错,也不是开发商的错,更不是房产局的失误,而是发改委在出台“一房一价”的源头,被开发商钻了空子,被房产局的监管钻了空子。
为什么呢?
一是,各地发改委管不了房产局,而物价局在房地产的管理中似乎一直是配角,开发商不怎么怕。
二是,“一房一价”或明码标价备案主角是开发商,不是物价局,开发商在拿预售许可证到房产局价格申报时,完全是高报价,真正的销售价有很大的下降弹性,比如现在房企正常卖1万元/平米,他们申报的价格可能99%的是1.2、1.3甚至1.5万元/平米以上。
三是,原先在江苏等地,“一房一价”或明码标价备案主角是物价局,不是开发商,开发商要先申报成本,由物价局核准预售价格,再到房产局备案,还规定了普通商品房的利润率不超8%的上限,效果挺好,可现在,从江苏,到全国,都被遗忘了。
四是,楼市价格原本是物价局管辖,却蜻蜓点水或鬼使神差的由开发商到房产局走个过场,这是发改委“一房一价”或明码标价形同虚设的源头。
五是,可以设想,发改委“一房一价”或明码标价的措施被全国各地执行打折,大家对发改委近期提出的房价反暴利措施推进与落地的效果也会不屑一顾或嗤之以鼻。
加油啊!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