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后更盼“阳光财政”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因而,一家之主深知过日子的辛酸苦辣。如果做到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那绝对是精打细算了。

  小家如此,一国同理。虽说国大了,该花钱的地方多,掌家不易,但能够做到一分钱有一分用,也并不算苛求,因为现代国家都对政府预算有严格管理。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一切都在发展中。发展好了,可以自诩奇迹。发展慢了,归赖国情。中国经济近年来高速增长,财税收入更像是“大跃进”,但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却相对落后。这意味着,与令人骄傲的经济增长相比,中国的政府改革滞后许多。

  每年3月召开的中国“两会”,常常是代表委员热议民生问题的时候,也是人大讨论政府预算的重要时间。虽说一年来一次,但毕竟像春天一样,值得热盼。舆论习惯于关注民生话题,而失于推动预算改革。不过今年“两会”颇有看点,除了政府要公开机构预算外,中央政府竟然主动提出了对个人的减税建议。

  不久前,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与网民对话时,提出将上调个税起征点,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因为财税机构并未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安排减税事项。政府行动的快捷也不同寻常。就在温家宝提出减税建议后,国务院随即在常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北京当局的这次减税行动或与时局有关,但这是件大好事。虽说让一直沉浸于税收高增长的财税机构有些措手不及,但民众能够得到实惠,政府无疑会深得民心。

  笔者认为,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就是给居民减税,其好处多于加薪。当然,加薪也是好事,不过在税赋沉重情况下,个人增加的薪金,将被政府拿走很大一部分。因此,增加收入的直接效应,应该体现在可支配收入增加上,这既包括初次分配,即薪金的提高,也包括二次分配改革,即减税。笔者认为,对个人减税的好处有三。

  其一,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更好体现收入增加效应。由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征税档次复杂,使得很多加薪者面临着更高税率,其实际收入增加数量可能远远低于名义加薪额。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并简化税率档次,有利于居民获得实际好处。只有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居民消费才可能增加。

  其二,降低政府分配比例,促进经济转型。“两会”年年开,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年年做,经济转型年年提,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很难看到实际进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级政府官员不愿放弃政府主导的投资型增长模式,因为抓投资可以直接增加GDP,政绩显眼,更有甚者,可以通过扩大政府投资来进行“寻租”活动。因此,居民税赋,进而减少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例,可以抑制其投资冲动。

  其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抑制官场腐败。政府降低个人税赋,值得肯定。同时,舆论还应促使政府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赋,以增加供给。笔者希望此次减税行为不是政府权宜之计,应在改革政府体制前提下,继续降低居民和企业税赋;并对财政预算和收入进行刚性管理,约束政府行为,抑制官场腐败。

  因而,笔者希望人大代表们,在支持政府采取减税措施之余,更应认真审议政府机构预算,进而进一步推动财政公开化,实现“阳光财政”。亲兄弟尚且明算账,何况“主仆”之间的钱财往来。政府不仅要尽可能降低居民税赋,更要让居民知道钱花在何处。从某种程度讲,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是中国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进而建立民主政体的重要基础。

  (作者:刘杉 系大陆财经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