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楼市会不会出现“第四波调控”?


  中国楼市会不会出现“第四波调控”?

  楼市调控继2010年4月份的“新国十条”、9月份的“二次调控”之后,再次迎来第三轮调控的“国八条”,新“国八条”释放三大新信号:加强税收监管、量化调控目标、“限购”打击投机投资。在限购、价格控制、信贷、税收等环节进一步加码。但楼市调控并没有“笑渐不闻声渐消”,而是高房价不松动,“此调绵绵无绝期”。  调控不断加码,从信贷政策到税收政策,从保障房建设目标到行政限购限价措施,政策步步紧逼、趋严趋重,行政手段抑制房价,包括限购、限价,国务院办公厅1月27日发出通知,提出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限购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此次“国八条”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高房价的指向十分明确,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去年“9·29新政”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3个多月后,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见。

  2010年,房价上涨压力和房地产调控难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先后三次部署调控工作,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房价同比涨幅持续回落,环比涨幅回落后在低位波动。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一定抑制。尽管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特别是自2010年4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限购城市周边地区房价出现较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

  近两个月商品房成交量的大幅攀升,让市场对第四波调控已有预期。2011年调控出台时机提前,主要是因为在去年12月成交量激增后,今年1月份的交易量仅微弱下降。为避免2月春节积累出来的需求,在3月集中爆发,同时也避免由于成交冲动期出政策带来的交易过程影响,所以现在出台应该是合适的时机。在此影响之下,预计2011年全国楼市调整的幅度将大于2010年,部分城市房价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将于二三季度出现同比负增长,多个月份会出现环比负增长。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033元/平方米,同比2009年上涨7.5%,其中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上涨5 .9%。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11月份缩小1.3个百分点。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则表现出“量缩价涨,波动加快”的特点。有专家称“量缩”表明“抑制投机和投资购房需求”的努力初步见效“价涨”说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没有完全达到,离社会公众期待的“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尚有较大差距。

  酝酿已久的房产税将从1月28日开始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这对于健全中国的财税体系、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调节收入分配以及改变社会的住房消费习惯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房价高低和社会房屋的配置体系、土地供应方式、供求关系、通货膨胀、货币政策以及税收等多方因素有关,因此调控不是一蹴而就的“一锤子买卖”,而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出台房产税既有长远的意义,也有短期遏制房价的意义。

  中国楼市会不会出现“第四波调控”?房地产利益集团正在与政府政策作巨大的博弈,希望抑制住房投资投机需求的政策再坚持1至2年,综合运用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廉租房制度等措施,形成房价调控的合力。用制度、政策、法律堵塞投机炒作者牟取暴利的漏洞,让普通劳动者买得起房,住有所居,这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也是执政为民的体现,楼市调控最忌半途而废,过去多次出现报复性反弹就是例证,破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和GDP考核的路径依赖,着眼于房地产业长期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加快保障房建设以及土地充分供应,才是这场楼市调控的韧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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