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经营之四大法宝(三)
商品陈列的形式依据商品不同而不尽相同,但无论采用何种陈列形式,都必须遵循显眼、丰富、科学、真实、艺术性等原则,具体说来有下列几项原则:
(1)、显眼:陈列摆放商品时,将“最想卖的商品”设置于显眼的地点及高度。即有效陈列范围中集中展示于最显眼的高度,如:想卖谢师茶,把谢师茶摆放在最显眼专柜,且放于适当高度,以吸引顾客的视线,使商品容易售出。
(2)、易选择和拿取:将畅销商品及想要卖的商品适当陈列在客人容易选择、易于拿取的有效陈列范围内展示,一般货架离地面八十厘米到一百三十厘米之间为最有效的陈列范围,如把同类茶叶中最畅销茶叶列于容易拿取的高度。
(3)、分类明确:陈列摆放商品要便于消费者参观选购,摆放商品要分门别类,按每种商品的不同特征和选购要求的顺序摆放,便于消费者在不同的花色质量、价格之间进行比较挑选,相同类别的商品陈列在一起,有利于顾客的一次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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