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者何五星的厚颜无耻(记录在案)


 

剽窃者何五星的厚颜无耻(记录在案)

崔满红

[编者按]我揭露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政研室副主任何五星的《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是剽窃之作的博文发表11个月之后,收到了剽窃者何五星的回复,看了他的回复,才知道什么叫厚颜无耻,今天我把何五星留言的全文转到这里来,加了编者按,一是保存起来算个“证据”,以证明我的揭露不假;二是让看客们看看这位何五星是如何的厚颜无耻。用了 “厚颜无耻”来反复形容这位何五星,是因为我搜尽几十年所学,实在找不到什么词更适合他何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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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何五星本人。

给被剽窃者——崔满红一个说法

崔满红先生:

你好!

根据你于20099月在网上发表的“向剽窃之作—《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的作者何五星讨个公道”的文章,现何五星本人给你——被剽窃者崔满红一个说法”。

说法之一:你1999年发表在《城市金融论坛》刊出的两篇文章,即“金融资源理论研究:合理开发”和“金融资源理论研究:有效配置”,被本人“剽窃”绝大部分内容本人承认是事实,并在此向你检讨。

说法之二:你的文章之所以被“剽窃”,并非你在“二、剽窃成果是怎么出版的”里面所讲的那样,而是歪曲了一个关键性的事实。书稿初稿不是你讲的“被审稿人白钦先先生发现”,而是我主动向白钦先先生请教。2000年初白教授在我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讲授“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报告”时我有幸结识了他,此后我专门三次到白教授在中山大学他的住宅处(当时白教授是中山大学兼职博导),请他审阅我的《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书稿,并与他一块共同商讨有关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和此书稿有关内容,在一些观点上彼此之间还发生争议。当时,你的文章和白钦先教授与姚勇合写的文章很大部分内容都在我那本书稿里面是事实,但白钦先教授是知道的,也没有当我的面提出什么,并且书稿一直在白教授那里。鉴于你是白教授的学生,况且在共同研究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所以你的文章我“剽窃”时没有直接征求你的意见,这是我的不对,我前面也承认了错误,但事实上并非“被审稿人白钦先先生发现”,而是在出版之前我主动征求了他的意见。换一个角度考虑,如果该书书稿不是我主动告诉白教授的,中国计划出版社怎么会将此书专门请白教授审阅?进而又怎么会“被审稿人白钦先先生发现”?(编者按:不打自招的厚颜无耻。何是否向白先生请教过学术问题,我不知情。事实是白先生审稿过程中发现了何五星的剽窃行为,通知我,我告知出版社阻止了该书在中国计划出版社的的出版,何五星你可以自己向白先生求证此事。

说法之三:你在博客上指出:“四、事实告诉我,不维权不行。事情总是那么不遂人愿,今天在网上搜书,好书没有搜到,反而搜出了这本《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它居然还在‘金桥书城’。气愤,真是气愤!如鲠在喉!何先生和出版社逼得我不得不重提旧事,向他们讨个公道了。”在此,我需指出,书稿完成四年后(20002003年)《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一书才出版,并且是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这完全是一种巧合(原本这本书没打算出版,但因为一件特殊的事而促成了,在此不细述)。同时强调指出,本书稿出版,我一没有得一分钱的稿费,二没有销售一本书。至于你七年后还看见此书在销售,其实我早已忘记了此书,更不知道它还在销售,所以你对七年后对还在销书感到气愤,我也无奈。(编者按: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剽窃作品,是他们的行为失当,我揭露何五星剽窃行为的同时,也在揭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的不负责任,何五星说的“一件特殊的事”是指他和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的互利行为,何五星自己在该书出版之初,我电话追究他剽窃行为的时候给我讲过——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欠了何五星的钱,给不了钱,为何出版了这部剽窃之作。

说法之四:你的心情我理解,也从骨子里支持。你的博客所说的“剽窃”内容也是事实,我要致谢——因为你让我警觉。你在博客中对我——“何五星就是下面这个人”的简介,我更是衷心感谢,因为你真实地、客观地介绍了我的社科研究成果,让更多人了解我。你在博客中对我的期待——“及时的回复,能给我和被剽窃的作者以及读者们有个交待”,现在我也做到了这一点(我才知道你有此博客内容)。如果你还有什么觉得没有“讨回的公道”的话,请你不妨再说几句。

何五星

20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