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00元最低工资,保护的还是资本家


从2010年7月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每月1100元日人民币,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9.8元/小时。

此前,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

我们已经没有资格谈人权,也没有资格谈尊严。但900/每月薪酬标准,我们能养活家人吗?甚至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标准,富士康才敢大肆加班。

我不明白,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究竟是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