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婉婷
今年两会,关于楼市的议题成为了最热门的议题,此外,在一项“2010年两会调查”中,有85%的网友呼吁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可见如何遏制房价的高速上涨已成为了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抑制房价首先在于供给,而保障性住房建设则成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那么,如何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双重作用,即既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的求同时对房价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呢?
首先,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在数量上的供给。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在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首位,并提出中央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去年,全国已完成200万套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完成了130万套,今年的套数有了进一步的增加。只有每年固定一定数量的保障性房建设,才能保证符合申请条件的人享受福利。
其次,要保证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大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地点是选择在较为偏远的郊区或新区,离市中心有一定的距离,且交通、配套等各方面均不完善,这在很多程度上加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成本。同时,有些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设计不合理,户型偏大,超过了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范围,而超过70平方米的部分,还要以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计算,这无疑加重了他们购房的负担。为了使保障性住房真正的“为民所需”,首先要适当的选址,要增加在市区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可选择在旧城区或是城中村等地划出一定的区域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而对于选址在较为偏远区域的保障性住房,则要奉行配套先行的原则,市场、学校、医院、公交等配套要优先建设。住房的面积也要尽量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以最小的空间实现最大的利用。
除了增加供给外,同时也要降低保障的门槛。目前,由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申请门槛较高,且较为苛刻,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遭弃购的原因之一是有些人虽然符合申购条件但却因资金压力而未能购房,想申请低一级的保障性住房又不符合条件,而实际上存在这种尴尬的“夹心层”人数并不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政府要放宽“三房”的申请标准,逐级放宽标准并扩大受惠的范围,只有这样,保障性住房才能真正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标准的放宽也意味着受惠人群的增多,本来只能买商品房的家庭可申购限价房了,这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对商品房的需求,需求的减少必将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最后,要对保障性住房进行有效监管,建立保障性住房进入和退出机制。近日,有市民爆料说作为经济适用房的深圳桃源村三期地下停车库好车扎堆,其中不乏奔驰宝马。这种事情并不是首次发现,经济适用房推出外,腐败现象频生,武汉摇出经济适用房六连号,石家庄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利润堪比商品房,远远超出3%的规定,郑州新区的经济适用房最后竟盖成了别墅……这些都说明了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监管的无力。要杜绝这种现象,首先要建立严格的收入划分标准和资格审核制度,因地制宜,规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准入门槛,在资格审核时要严格把关,严禁将经济适用房作为公务员的福利用房或是让富人住进经适房这种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定期对保障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于收入已有所提高、已经超过保障范围的人,可通过回购等方式将保障性住房收回或是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以防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占有保障性住房资源,进而保证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保障。
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开展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有力工具。而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则需要政府加大对其资金投入的支持,同时建立合理的分配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改善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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