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谨慎的创投会要求受资公司保证可达到的盈利目标,并以股权抵扣做为担保,事实证明被投资公司无法达成目标时,被投资公司抗拒以股权冲抵,这说明,《对赌协议》有时也会“失灵”。契约精神显现的尤为重要。更有甚者,创业者以夸大盈利目标吸引创投高价增资,但投资后创业企业并不能达到承诺的目标,与投资者的预期目标存在很大差距,这其实属于商业诈骗!这方面的法律还有待完善。最可恶的是,创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BP里提供不实的数据,不实的财报,诱导创投公司对其增资,增资到位后,新董事会还未正式展开监管工作的空档期,创业者将增资款项一洗而空,卷款而逃。还有的虽然没有这样严重,但未经董事会同意,将新公司资金用于不当的投资或采购,也会导致公司严重亏损。这些方面都牵扯到一个词——“道德”!“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真把创投坑苦了!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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