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军庆:论忽悠


论忽悠

作者:曾军庆

1、忽悠的定义:有意夸大事实甚至捏造事实就是忽悠,无论引用什么经典或者什么高深的理论,只要是对事实作了有意的歪曲和非文学修辞式的描述,都是忽悠。

2、忽悠别人是可耻的,忽悠自己则是可悲的。

3、忽悠的深层原因,是由于忽悠者对自己的不自信和低自尊感。凡是不自信和低自尊感的人才会选择使用不正直不诚实的手段去对待别人,甚至对待自己。因为他不相信自己能用诚实正直的手段得到他想要的。

4、从忽悠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几种人:容易被别人忽悠的人;喜欢忽悠别人的人;喜欢忽悠自己的人;不忽悠的人。

5、喜欢忽悠别人的人也必然喜欢忽悠自己,因为前面3指出了:这种人归根基地是对自己不自信和缺乏自尊感。因此为了平衡因自己忽悠别人带来的罪恶感,必然也要在内心安慰自己,说我忽悠他们其实是对他们有好处——这其实就是在开始忽悠自己了。所以忽悠别人和忽悠自己其原因有内在的一致性。

6、容易被忽悠的人,其原因之一是缺乏一种怀疑精神。这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尤为普遍。他们做事很少经过大脑,容易接受催眠。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制度历来教人们要“听话”,从小要听父母的话,上学要听老师的话,参加工作了要听领导的话,做为一个老百姓呢,要听党和政府的话。天地君亲师。  还有一种原因就是社会观、世界观有问题。只知道世界上有天使,不晓得魔鬼也有的是。

7、喜欢及善于忽悠的人,他们的行为表现一是喜欢吹牛,喜欢夸下海口,二是喜欢经常许下美丽的诺言,画出无限美好的饼,让别人相信他们,以接受他们的催眠和许多要求。哪怕自己心里不相信的东西,他们也要说的比真的还要真一万倍,然后口吐莲花的来催眠别人。

8、人是意义的动物,是价值动物,“所以必须为他的行为找到合适合理的价值观,否则他每天内心冲突得无法平静”,用这个理论来为忽悠自己的人找理由是再恰当不过。忽悠自己的人有两种典型的表现:一是阿Q式表现,不敢面对自己在现实面前的无奈,转而忽悠自己。二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被恶人或罪犯侵犯后,反而为他们的罪行辩护。

9、既不喜欢忽悠别人更不会忽悠自己的人。按约瑟夫.基尔施纳的说法:“这种人是真正的胜利者,因为他不会以别人的失败来证明自己是胜利的”,他不会以忽悠别人来使自己有成就感。按自尊心理学家的说法,这种人是真正有高度自尊的人,有高度自尊的人不需要刻意去迎合外界需要获得外在的赞赏而获得肯定,他以自己内心的价值为标准。即使遇到挫折或困难,他也会全心接纳,不会觉得面子受到损害,一个能认识到自己的独特性的人,一个在内心充分肯定与尊重自我的人,有什么会不好意思需要遮掩的呢?有什么需要通过忽悠自己来逃避的呢?

10、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这是改变忽悠的习性的根本出路。如何接纳自己,有浩如烟海的心理学、哲学及宗教著作对此作了阐述。

11、让忽悠来的越来越不猛烈吧,让忽悠变得越来越少吧。

12、珍惜生命,远离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