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行为原则是不伤害大众
很多人从事同一种工作,最后成功的人,凤毛麟角;中国很多80年代的企业家,到现在剩下的很少了,多数人都失败了,为什么同样的工作方式,同样的战略,同样的目标,成功很少,为什么是他不是别人?
答案是,他们的行为原则不同。
同样是做奶业的,三鹿完了,三元成了大家;还是蒙牛、还是伊犁,现在在人心里的地位,和他们的商业价值,已经不能同日而语,因为,他们的行为原则不同。
人类应该坚持什么行为原则?
人天性是自主的,自由的。
这个世界,大部分国家也赋予了公民自由的权利,但都是有条件的,人没有彻底的自由,不能为所欲为,而且无论是什么行为,利己的或者利他的,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个人的或者组织的,都必须受到约束。
关于社会约束与自由的关系,马克思认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38页)。
自由的条件就是不伤害大众,要成功就必须建立这样的原则;而中国人好大喜功,现在总爱说企业要什么社会责任,把个标准定的老高,这怎么能做的到,定的越高越虚伪,伊犁曾经提出企业公民说呢,结果说的做的两码事,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要唱高调,其实,个人和企业,只要老老实实的作到大师们说的,自由的道理就可以了,就是你别伤害到别人,别伤害大众就可以了,不需要你负什么社会责任。
对企业来说:
如果违背了这个原则,你的事业,就开始走下坡路,比如伊犁蒙牛,我是不再买他们的了,怎么搞活动也不买,因为靠不住;三鹿,彻底消灭了,老板死刑了;而最多的就是倒闭了,我们中国企业为什么寿命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们的企业都没有这个行为原则做底线,什么都干,所以,就都是一锤子买卖,很难长久。
一般人,常常认为亲近的人不能得罪,而不相干的人,尤其是大众是可以得罪的,实际上这恰恰相反。
对于个人来说:
如果你得罪了亲近的人,对你的坏影响可能是一个小范围,如果你伤害到了大众,那对你自己的惩罚,往往就是更大的范围也更长远,足以让你破产、监禁、甚至死亡,因为,就像那些智者表达的那样,大众其实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人类社会中最大的力量。
儒教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马克思说:“人民是历史的主人”。
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还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古代与近代哲人的理论,都告诉我们,大众是最强大的力量,是不可侵犯的。
放眼世界,侵犯大众的人,必然不能获得好的结局,而惩治害人者的,往往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是强大而无形的市场、大众和规律。
对于被自然规律所惩罚,人们很容易理解,司空见惯了,比如说,物理学规律表明,100度的水可烫伤你的皮肤,如果你不信那个邪,要把100度的水浇在自己手上,烫伤了是谁在惩罚你呢,是规律,是自己不尊重规律,被惩罚了。
要说不能伤害大众,也是规律,很多人就不以为然了,实际上,不尊重社会规律,和不尊重自然规律一样,是必然会遭到惩罚的。
比如凡事总想自己占便宜的人,只是特别计较,那其实只能算是一种轻度的对他人的伤害,没人会因为这个报复你,但是,如果你一生都如此,有一个结果是难逃的,就是这个人肯定不能长寿,这也是规律的惩罚,迷信的人肯定说是老天的报应,其实哪里有老天爷,就是规律,规律就是所谓的天,这么说,是有依据的,是依据相关机构对长寿老人的研究结论得来的。最近北京5台,城市栏目,做了这样的调查,访问了不少老人,有99岁的文怀沙,看着像60岁,102岁的,周有光,像70岁,每个月还发表一篇文章,有个海淀的
这当然反过来就证明,那些比较计较,为了利益伤害他人的人,没有活到那么大,就都早早归西了,肯定地说,他一定也没把自己害人的所得收益带到天堂去享受。
很多人靠伤害大众赚钱,比如种菜的农民,自己吃的菜单独种,自己吃的肉,单独养猪,单独杀,我老家是农村的,都是亲眼所见,我小舅子与我同学有2个是养猪户,他们的猪饲料是怎么组成的,他们的猪多久出栏,我很清楚,我弟弟就自己养猪自己杀,而后放在冰箱里,吃将近一年,中间偶尔会买点肉,但很少自己吃,为什么?
因为,农民的字眼里,也没有不伤害大众的底线,为了获得利润,他们只要不被限制,什么药物都会用上,尿素喂猪,大拇指粗细的西葫芦,抹上药物,不到48小时就可以长到胳膊粗,摘了卖到市场。
城市里人,吃到的就是这样的菜,不吃会饿,长期吃会病,怎么办呢?现在的医疗行业生意火爆,各种病症层出不穷,无不得益于农产品的危害,过去癌症的比例有多少,现在有多少?指望监管部门吧,一向都说没有问题,也不让别人说有问题,如果谁非想说,也没有渠道,媒体会封杀你,那这些行业的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呢?
不伤害大众的原则,需要在国民的心中建立起来,否则,就没有个人真正的成功,也不会有好的经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