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乡镇局推卸法定责任排除记者工作权利的申诉书


 20093月17日,兰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审理申诉人与甘肃省乡镇局的“人事纠纷”案时,一审被告的代理律师依法宣称“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这意味着甘肃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承认是自己行政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人事纠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闻长利院长在申诉人的博客上留言:“我将高度关注此案。另外,也请你把相关情况向省委宣传部反映,以求得到省委有关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从此后该案事实上终止了法律诉讼程序!令人奇怪的是,20093月正式启动的我省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甘肃省乡镇企业局并入甘肃省工信委的工作已于该年度6月底前全面完成,而申诉人却再一次没有被列入划转人员名单。试问:这一恶劣行径是否说明省政府的一个衙门在模仿街头地痞流氓的手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