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纠正跨省抓捕错案让人止不住泪流满面
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2日新华社)
看到这则消息,让人悲喜交集,禁不住泪流满面,喜的是一桩错案终于得到纠正,朗朗乾坤之下,正义终于得以伸张,这无疑是大家所期待和预料中的结果。喜悦只是一片浮云,转瞬飘忽而过,断不至于让人产生喜极而泣的冲动,因为这起悲剧本身就不应该发生,倒是大喜过后的悲从中来,令人止不住伤感的眼泪潸然而下。
自从跨省抓捕的王帅“诽谤案”发生后,官方以诽谤罪之名抓捕发表批评、举报官员公民的事件不断发生,尽管最终都得到纠正,却让人倍感沮丧:明知这样的执法行为错误,个别地方、官员、公安部门为什么依旧罔顾民意和法律的规定一意孤行?公权力如此徇私枉法,恣意跋扈,怎能不叫人感到悲哀?
几乎每一起类似的所谓诽谤官员案件,经网络、媒体披露后,网友们都会很快给其“定性”为错案,在舆论不依不饶的质疑、追问之下,最终官方也都很“诚恳”地纠错、道歉,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决定到底是谁作出的,或者说是谁指使的,难道那些专业、资深的执法者,对算不算诽谤,该自诉还是公诉,都没有一介草民了解吗?到底是对执法常识的无知还是对公正法治缺少应有的敬畏?
即使是从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也只是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责任的分局领导给予免职处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号是:难道跨省抓捕王鹏只是公安部门的一时冲动而没有有关方面或官员的授意?如果案件仅仅就此打住,关键责任人不承担应有责任,病根却得不到矫治,王鹏虽然自由了,今后还会不会有一个个张鹏、陈鹏遭遇同样的厄运?
王帅也好,王鹏也罢,只是在舆论高度关注之下才得以幸免于冤假错案,可舆论监督的威力再强大,毕竟鞭长莫及,不可能对现实中每一起有违公平、正义的事件进行追踪,还有多少类似的错案在其他地方不为人知地在发生?如果权力缺少起码的自律和谦抑,我们拿什么来保障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