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里每天都发生着一些见怪不怪的事情,注定要成为媒体的焦点。
怪象一:买房假离婚
离婚、复婚、再离婚,宁波一对年轻夫妻在两个月内反复折腾,就是为了第三套房贷。(11月29日 新民晚报)
点评:最好操作的避免三套房贷的策略,也是最无奈的策略。
怪象二:在售楼部买不到房
上周五,位于东三环的某豪宅项目二期,取得预售许可证第二天销售率就达37%,创下年内豪宅的销售纪录。奇怪的是,眼睁睁看着开了盘的新房却不能正儿八经在售楼处买,而必须给中介公司交上60万元的好处费才能到手。(11月29日
法制晚报)
点评:中介与开发商合伙坑人。
怪象三:没有阳光就换房
孙女士购房8年后以开发商存在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为其更换房屋。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孙女士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房子。她自称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宣传该楼盘户户朝阳,通风良好,视野开阔。但实际情况是,孙女士的房子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根本没有日照。孙女士认为,开发商的宣传属于欺诈。(11月29日 北京晚报)
点评:孙女士很难胜诉,但有对“阳光权”立法有样本价值。
怪象四:同一个坑里跌倒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我们国家房地产调控十八般武艺都试了,成绩也来之不易,问题也是财富,都值得总结,这样才可以避免在同一个坑里面两次跌倒。下一步,要加强部门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协同。(11月29日
中华工商时报)
点评:问题是我们已经在同一个坑里摔了好几次。部长的“下一步”值得期待。
怪象五:楼市里的“冤家”
小区业委会要炒物业“鱿鱼”, 物业称业委会主任“吃拿卡”,杭州三里新城橘苑小区“口水仗”打上了法庭。(11月27日
今日早报)
点评:冤家宜结不宜解。
点评人: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