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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乃至回顾到去年开始,有媒体不停地在报道,有不少地区政府开始回购已经变卖出去的基层医院。最近的健康报也发表了一些医生对这种做法的质疑。这里我也摘录给大家深思。以下的观点不代表本人的观点,也没有给予任何评论。
“浙江杭州余杭区政府投资3个亿完成对民营股份制卫生院的收购。使每个建制镇(乡)都有一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初看这则新闻,似乎给公众传递了这样一个利好消息:由政府出资回购民营股份制医院,然后整合为政府出资、管理的公立社区服务中心,一来可改变民营医疗机构公众信任度不高、生存困难的处境,另一方面政府花较少的钱便能加强基层公共医疗的力量,从而为公众提供更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一桩一举两得、利国利民的好事。
然而,细读新闻以及相关的背景信息,笔者发现,2002至2003年间,杭州余杭区对原有29所基层卫生院进行股份制改革,改革后机构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一些经营困难的卫生院在股东的经营下确实起死回生。然而近年来,这项公办医院转民营措施却暴露出了改制后对民营医院投入不足、公众信任度不高、生存能力弱等诸多问题,所以才有了回购的结局。
在这场基层卫生院“公”转“民”,“民”又重新转为“公”的变革中,公众却有很多担忧和质疑。
首先,当年这些公立基层卫生院转为民营股份制医院后,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它们的产权就属于出资人,即各个大小股东,已经属于私有性质的经济实体。现在某些卫生院陷入经营不善、生存困难的困境,政府并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之收拾烂摊子。
其次,公立医院以前卖出去,现在又买回来,卖出去的时候是因为经营不善,买回来时也是因为经营不善。这个买卖过程中,公家当然是亏损的,这种亏损合理吗?
再者,政府“回购”经营管理不善、生存困难的民营基层医院,并不见得马上就能立竿见影地将之盘活、搞好,很可能会面对一系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些卫生院回购归公后,政府就不仅要出资承担起其相关软硬件建设成本,每年还要为之提供财政差额或者全额拨款。更何况,以前这些公办基层医院被出卖的原因是因为经营不善,如今回购后是否有能力将之管理好呢?
回购民营医院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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