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批示动不了违建只因督办太温柔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政府招商项目却成违法建筑,并在省市先后要求查处之后,直至今日查处仍无进展。这让利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李汇海焦虑不已。(12日中国青年报)
招商引资招来到违法建筑,省、市两级部门发文批示调查处理,督办通知书却都沦为空文,这看上去是地方政府玩“上有批示、下有对策”所致,责任在地方政府部门,实质上更是督办不力的结果。
督办不能只是发发通知、批示,还要追踪其执行的结果,督促措施落实到位,将问题彻底解决。既然通知明确要求“于接通知书后3日内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当地没有按照要求办,就该主动过问、催办。“不知道(源汇区)怎么调查、处理的,没有报上来”,也就相安无事、不了了之了,如此软督办,当然容易遭遇软执行。
更重要的是,对督办事项出现办理不及时、不得力者如何问责,还得有硬性规定,并且言必行,行必果。否则,只是走走形式,发发文件,泛泛要求,至于下面执行情况如何,不给出严肃的“说法”,让相关责任人尝到“厉害”、承担不作为的“风险”,当然就不会有尽心、倾力去落实行动的动力和压力,何况还掺杂着方方面面的利益在里面,下级不把上级的批文放在眼里,也就不足为奇。
督办事项多为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如果不讲原则,不动真格,过于含糊或温柔,就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依然会于事无补。省市两级政府动不了地方的一个小小违建,就很能说明问题,而这样的情形,现实中恐怕远非一事、一地如此,而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它不但折射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而且会给政府形象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