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金融危机沉重打击了全球监管的传统理念和模式。英国央行行长默文金(Mervyn King)有句名言:国际性银行可以作为全球企业存在,但其破产却将给某些国家带来影响,因为某些庞大金融机构的规模甚至超过主权国家,在国家层面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已经失效,而且没有适用全球监管的法律。
这种全球合作机制建立在主权国家自愿参与的基础之上,他们之间既高度关联又相互独立。金融危机之后,这种全球机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二十国集团(G20)加强了全球监管的合法性,但他们讨论的焦点问题不是如何去完善全球监管体系,而是由谁承担损失以及谁在监管体系中占主角。
现在,世界陷入了集体行动的陷阱。没有哪个国家采用紧缩的货币政策,因为担心热钱的流入会使货币政策失去效果。没有哪个国家愿意采取严厉的金融监管,因为担心金融业务被转移到其他金融中心。没有哪个国家会大幅度提高税率,因为担心巨大的租税套利。
从事后来看,全球不均衡是由特里芬难题的放大效应导致的。特里芬难题是指,全球储备货币的央行面临两难的困境,即货币政策既要保证全球流动性,又要满足国内需求。
当储备货币的国家过度消费,其央行应该执行更紧缩的货币政策,但是由于全球的货币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的效果大大减弱。当四个储备货币国家的央行都面临不断增加的财政赤字和大量复杂的金融工程,这些金融工程隐蔽地提高了系统的杠杆性,于是这些在全球体系举足轻重的国家就制造了全球信贷泡沫,并且融资利率只能越来越低。
现实状况是,我们有全球化的经济,但没有全球化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财政体系。
有专家建议,通过发行全球货币或建立一个全球监管机构来进行全球治理。但前提是要有全球的财政体系。欧元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表明,某些国家的条件不适应统一货币政策,他们要为此承担损失,那么必然需要对这些国家进行财政补贴。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主席特纳(Lord Adair Turner)提出了另一种解决办法。既然金融部门是个“永久繁荣机器”,且蕴藏了巨大的道德风险,那么征收周转税或许是全球财政改革的第一步,即按商品生产或销售量流转额征税。
周转税有许多优点。第一,它对使用者才征税,而且比其他税种的税率递减幅度小。
第二,周转税可以是反周期的,根据市场的投机热度决定税率的高低。当泡沫破灭的风险增加时,周转税率提高,促使公司投资于更安全的资产上。它是资本充足率的有效补充。
第三,周转税可以为全球的公共品提供资金。
第四,周转税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利润,也就限制了公司给高管支付过多奖金的能力。
第五,周转税的信息收集系统对全球金融交易有全面的数据,能帮助监管者监控过度投机、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那么,政府征收的周转税能有多少呢?国际清算银行每三年公布一次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全球外汇年交易额约为800万亿美元,再根据世界证交所联合会的统计数据,全球股市交易量每年有101万亿美元,除了债券市场和场外交易,每年全球金融交易额约有900万亿美元。如果周转税率为0.005%,那么周转税总额可达45万亿美元,这几乎和每年援助非洲的50万亿美元相当。
目前,全球公共品的资金来源渠道有股权融资(反映世界银行或IMF的投票权)或政府直接拨款。但这都是不可持续的,我们需要全球的税收为全球公共品提供资金支持。
但是,要运行周转税,首先得G20就所有国家征收单一的税率达成一致。其次,需要有共同标准的财政模型和税收机制,以促进未来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上的合作。周转税可以通过国家层面,以买方支付的原则征收。征收的税可以被用于设立一个全球的基金,允许各国政府使用部分款项应对国内的经济问题。
全球周转税可以先用于支持全球性的公共事业,像创新教育,然后再用于应对有争议的问题,像气候变化。全世界的问题就是全球范围内的公地悲剧,虽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全球的财政体系,但是我们应着手考虑这个问题。■
需要全球财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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