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目前看来只是一个“美丽的馅饼”


日前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上之前已经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绩效工资,可以说绩效工资的推进分三步走,据报道说第一步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就是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而我们知道所谓绩效工资就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而定工资的一种制度,制度出台的目的是为打破当前的平均主义,对不同人员进行工作的激励的一种方法,表面上看是多劳多得,很公平,很具有激励性,但我认为针对目前现状,这一制度可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有作用,必须是相关人员对物质奖励很感冒,可是许多体制内人员对工作多一百,少一百是无所谓的,他们主要在乎的是体制内的这个身份,另一方面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固然一些工作量大的得到更多的报酬,但是相对其它人员的其它收入仍然是相形见绌,况且实施绩效工资以后同一单位人员的工作量可能有很大的差别,但工资决不会有很大的差别,我相信只是象征性的;此外在医疗行业,实施绩效工资以后,其名义工资会增加,但其实际收入会大幅缩水,所以实施绩效工资对于他们来说不是能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而是降低,所以就目前来说绩效工资还远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我认为目前实施绩效工资在更大层面上说是政府利用这个机会规范收入秩序,减轻自身负担,如果要说刺激的话,至少暂时还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