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7日设立为深圳“创意设计日”,这也国内首个政府设立的“设计日”。
2008年12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在北京宣布深圳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成为全球继柏林、布宜诺斯艾利斯、蒙特利尔、名古屋、神户之后第六个“设计之都”。鉴于12月7日的特殊意义,深圳决定将其设立为“创意设计日”,并以立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为把“深圳创意设计日”当作推广“设计之都”品牌、培养深圳设计文化土壤和设计受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市政府指出在当天可以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举行创意十二月开幕式。创意十二月是我市普及创意设计意识和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群众性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幕式可在每年的12月7日进行。
二是每年举办深圳市民设计大赛,吸引市民参与创意设计活动,并在“深圳创意设计日”当天颁发奖项。
三是开设“创意市集”。“深圳创意设计日”当天,可在我市各区和主要街道开设“创意市集”,组织单位和个人在各种特色创意市集上买卖自己的创意作品和产品。
四是颁发深圳设计“市长杯”。整合深圳已有的设计奖,组织评选年度设计大奖——深圳设计市长杯,并在每年的“深圳创意设计日”颁发。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许多城市设立了“设计日”,我国城市则还没有设立“设计日”,但有类似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