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以来,我国国企职工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门类齐全、配套完整的强大工业体系,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吃水不忘掘井人”,国企职工为了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了青春年华,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年老体衰时,更需要我们的关爱和照顾,必须制定和出台配套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我国的国企改革,历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6年,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第二阶段:1987—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的过渡。从1987到1992年,国有企业经历了两轮承包制改革。但在推行承包制期间,却出现了企业增效、经济增长、国家财政收入反而下降的状况。在推行承包制的第一年即1987年,伴随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却出现了低增长,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6年的20.8%,骤降为18.4%,一年下降2.4个百分点,1988年又急剧降到15.8%,比1987年又下降2.6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92—2002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使国有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于2005年基本完成。
期间,历经产权明晰、下岗分流、参股入股、买断产权房、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阶段。
在20余年的这次国企改革中,国企职工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大批职工下岗,10万亿人民币从职工“钱包”里“掏出”,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大量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职工数十年从“牙缝里抠出”的终生积蓄倾囊掏出,他们为改革付出了巨大的阵痛!现在,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已年老体衰,仍然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及家庭稳固而操心劳力,他们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财富属于人民。国企职工历经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为国家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本来应从改革中获益,但我国的国企改革,不但未使他们获益,反而将他们终生的积蓄“掏空”,于情于理不符。
前苏联的改革,以“国家的财富属于人民”为理论基础,改革时是将企业、农场的资产“无偿分配”给职工,因而职工在改革中获得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我国的改革却相反,职工付出的是终生积蓄,却未获得应得利益。
纵观世界各国,均是逐步加大企业国有化比例,逐步增加社会福利。1954年后,匈牙利、瑞士均已实现“住房、教育、医疗”全免费。现在欧美各国(除美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大都实现了“医疗全免费”,部分实现了“住房、教育全免费”。而我国却逐步扩大私有企业比例,逐步提高个人负担的项目,实在是令人费解。这有悖社会主义理论,有悖人民国家为人民的宗旨。
大批职工下岗,对社会的稳定带来巨大的压力,他们为了基本生活条件而奔走呼吁,甚而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一次性解决原国企职工的实际困难,迫在眉睫!
建议:
1、针对2005年前的原国企职工出台配套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拨备专项资金,一次性解决其生活困难;
2、将其全部免费纳入医疗保险;
3、将其全部免费纳入养老保险,其个人应缴部分,由拨备的专项资金中代缴;
4、个人已缴纳的部分,全额退还本人;
5、已缴纳的买断住房的资金,计息返还本人;
6、对其子女的大学学费,减半缴纳,由专项资金补齐;
7、对无住房或夫妻两人住房人均面积低于20㎡的,按廉价房价格的50%予以优惠,其余由专项资金补齐;
8、对接受其再就业比例超过20%的企业,予以减收5%税收,以鼓励企业优先雇用;
9、对自己创业的,给予免收3年营业税、所得税的优惠;
10、发放公交免乘卡;
11、为每家免费安装一部电话;
12、发放公园游览卡,减半收费;
13、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14、免费进行再就业劳动技能培训;
15、提高低保标准,大中小城市分别提高到800元、600元、400元;
16、对伤残职工免费医疗;
17、优先具有议政参政能力的职工,进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时反映他们的诉求,以便及时调整政策;
18、及时发现、树立自主创业的典型,广泛宣传,以鼓励其他职工自主创业,减少就业压力。